以是,漢高祖劉邦自即位起,就利落地脫手了。
當時,在漢高祖劉邦身邊,其他的妃嬪也有很多(薄姬、管夫人、趙子兒、曹氏、萬氏等)。但劉邦駕崩以後,呂後隻殺了戚姬一個,核心啟事是--她一心想要奪儲。
因而,張敖蒙此奇恥大辱,忍無可忍,憤而起兵。
以後,相國貫高鐵骨錚錚,一力領了統統罪惡,終究他殺。而張敖被除國以後,貶爵為宣平侯,今後被拘於長安——這還是因為娶了魯元公主,呂後一向在劉邦麵前爭奪的原因。
從理性上來講,呂後的對本身的仇敵(或躲藏的仇敵)趕儘撲滅,從他們母子三個的好處上來講,實在是冇有錯的,乃至能夠說是在庇護她的兩個孩子--前麵也提過了,如果爭儲失利,其彆人對他們母子可一定有多仁慈。
漢五年,霸王自刎,劉邦建漢。約莫十五六歲的魯元就被父親嫁給了方纔喪偶、已經有兩個兒子的趙王張敖,徹完整底的一場將女兒做了籌馬,旨在製衡諸侯的政治聯婚。
而是劉邦為摧辱張敖,以是“寵幸”了趙姬,並以此勝利地激憤了他(真恰是可忍熟不成忍?!)
這是個一步步生長起來的強勢女性。從最後耕織為生,教養後代的民婦呂氏,到厥後把握社稷、權傾天下的呂太後。她的人生門路上充滿了凶惡盤曲,受過了過分的身心培植與折磨。
劉邦寵嬖哪個妃子之類的,恐怕對於呂後而言無關緊急,但是誰敢打皇位的主張,那——就是不死不休了。隻這一點,就決定了兩人間不共戴天的乾係,然後兩方爭嫡,最後戚姬死在了呂背工裡。
但是寫完以後,作者君本身閒時重翻史記,發明在《淮南衡山王傳記》中,曾有一句寫到張敖因謀反開罪時,朝廷“儘收捕王母兄弟美人”。
然後,劉邦就毫不躊躇地把主張打到了已經作為政治籌馬被本身嫁了一次,方纔經曆了一場大難,膝下另有個三歲稚女的魯元身上。決定把這個另有殘剩代價的女兒又嫁到匈奴去……看《史記》到這一頁,對這位的品德已經不抱任何希冀了。
【張敖】
逢如此之國君,可謂張敖此生最大的不幸,而有如此之生父,則是魯元此生最大的不幸。
史記裡對於這一段的記敘,實在有些誤導讀者的(應當是為尊者諱,成心誤導。)
以是,母子之間的隔閡日漸加深,終究呂後的一雙後代,劉盈英年早逝,劉樂緊隨厥後……獨留她白髮人送黑髮人……都是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