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產生的統統,這些年都一向在易西辭腦海中迴旋不去。她搖了點頭,“江南北冇有手機,他們家的座機放在客堂裡,她等閒不敢動,我就冇有給她打疇昔。”
“我見他們家門虛掩著,在門口叫了兩聲,見冇人答覆我,就本身拉開門出來了。出來的時候,看到了那把生果刀,我撿了起來,然後就看到......江南北孃舅的屍身。”
徐之南臉上卻冇有透暴露來,伸脫手,表示易西辭持續往下說。
“江南北和她孃舅的乾係......如何樣?”不怪她會在毫無證據的環境下問如許的題目,實在是......如果這個案子冇有其他外來職員,那最能夠殺人的除了易西辭,就是江南北。徐之南不曉得八年前警方把江南北叫疇昔,是把她當作嫌犯來鞠問,還是隻是把她當作受害人家眷和證人,來例行扣問。這二者之間差的太遠了。
“起碼我冇有碰到任何人了。”
那處所是棚戶區,家家戶戶隔得很近,易西辭一個外人闖出來,冇事理睬冇人重視到。
六月份的s市熱得幾近能夠把人烤化,易西辭騎著單車戴著帽子朝江南北住的處所奔去。她去之前就跟江南北約好了,易西辭在他們家樓劣等著,江南北本身下去拿,免得大夏天她再跑一次。但是她在原地等了好一會兒都冇有看到江南北下來,易西辭感覺內裡太熱了,就本身拿著書往上麵找去。
“有證人?”
易西辭捂住臉,過了會兒纔拿下來,微帶倦怠地說道,“我不記得了。......我不記得有冇有看到血,還是拿起來以後纔看到血的。因為撿東西,完整就是我本能的反應,底子就冇有想那麼多,拿起來纔看到上麵有血,接著就看到了屍身。”
簡方知的話,像一記鐘聲敲進易西辭的心房。是啊,現在她跟簡方知兩小我,能夠防著江南北,那將來他們如果有了孩子呢?此次她帶走劉峰的孩子已經能看到了,真想要帶走一個小朋友有多輕易。何況,她都已經開端了新的餬口,莫非還要被疇昔的各種拖住腳步嗎?憑甚麼?憑甚麼她要揹負這些本來就不屬於她的東西,憑甚麼她就要任由江南北唾罵記恨?人不是她殺的,當年她會認罪,那也是因為背後有其彆人在推波助瀾,她也是受害者。讓她一個受害者跟另一個受害者慚愧認錯,不感覺對她太不公允了嗎?
第六十七章
她不是冇有想過江南北去了那裡。按事理來講,她跟易西辭約好了要拿書的,如何會俄然不見了呢?就算要走,她也不該該離家太遠,警車動靜那麼大,她看到家裡有人疇昔,她都冇有返來看看嗎?如果說易西辭有懷疑,那這個江南北,是不是一樣有懷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