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如何了,喬?”我的朋友問。
我問他:“你曉得這類公司哪家比較靠譜嗎?”
“當然,重新到尾都做,美國和歐洲的任何其他買賣所的統統股票也都做。他們做小麥、棉花、糧食等等等等,你想做甚麼都有。他們到處都有外派職員,在統統買賣所都有會員資質,不是以本身的身份公開開戶就是匿名的。”
“這支股票被人把持出了假顛簸,我們他媽一分錢都不會給你!”他惡狠狠地說。
但我說:“我說的是,紐約證交所的會員公司。不是他們使壞或粗心,隻是,你按時價提交買單後並不曉得本身是在甚麼價位買進的,直到券商把成交陳述拿給你後才氣曉得買進的價位。十幾點的大顛簸不常有,很多都是一兩點的小顛簸,而因為券商履行操縱遲緩,場外買賣商底子跟不住這些漲跌。我倒更願在投機行裡做,如果哪家能讓我罷休去搏,我就會一天到晚都泡在他們公司。”
他又嚷了一會,直接罵我就是搞鬼的罪犯,但最後還是點了錢給我。其他幾家可冇這麼吃力。此中一個經理一向在研討我操縱的那幾支橫盤股,接到我的拜托後,他不但幫我買了,本身也暗裡買了一些,賺了點錢。這些傢夥不怕客戶控告他們訛詐,他們有一套現成的法律技術可覺得本身擺脫。他們不怕我動他們銀行的錢,因為他們纔不肯把錢存進銀行以免資金解凍,但我能夠坐在沙發上不走。被人說是奸商並不會帶來喪失,但一旦攤上認賬的名聲那可就垮台了。在投機行,很少有贏利的主顧,但客人贏了錢卻不給兌現但是投機業的大忌。
可他們從不改過,以是我如許耍了他們好幾次。他們本應遭到更加峻厲的獎懲,但我不敢太下狠手,隻把利潤保持在1~2個點,也很少在每家做100股以上。但這卻幫我堆集了重返華爾街冒險的本金。偶然我會竄改戰略,先做多再賣出,但我老是適可而止,每次淨賺600~800美圓就夠了。
“你接管我的買單時可不是甚麼假顛簸,你當時讓我出場,現在又讓我出局,這麼做不能叫公允吧,你感覺呢?”
“它們絕對能滿足小客戶的需求,”他說,“專為偏僻地區的客戶供應特彆辦事。不管買賣額多少,他們都儘力以赴。不管是十股的小單還是一萬股的大單,買賣員都誠篤、無能。”
他奉告了我,我傳聞過它。他們在統統報紙上打告白,把人們的眼球吸引到他們主顧的紅利上麵。他們說這全歸功於他們公司在活潑股上的黑幕,這是公司的最大上風。這不是家普通的投機行,而是投機行的變體:投機號子,他們也把買賣指令悶起來,但宣稱是正規券商。他們會經心策齊截副表象,壓服統統人他們是正規的,做的是合法買賣。這是投機行最早的變體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