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舉頭三尺有神明:警世果報篇 (7)[第1頁/共3頁]
最後問第三小我,那人答道:“我生前給人糊鬼臉。”閻王說:“也押到油鍋裡去!”第三小我不平,說道:“我糊鬼臉,替大王張威壯勢,為何與他們都犯一樣的罪?”閻王說:“你見了錢多的就給他好臉兒,對那錢少的,就用歹臉欺負他,還說無罪!”
可駭係數:★★
有個非常貪婪的人,終究卻因費事而死,來到陽間。閻王判道:“你這貪鬼!你在陽間貪得無厭,作孽太多,來世罰你變禽獸蟲豸!”
典範溯源
江以南多健訟者,而吳下為最。有父子某,性貪黠,善作訟詞,一日,夢鬼役押赴閻羅殿,王憑案先鞫其父,曰:“士、農、工、商,各有恒業,爾何作訟詞?”答曰:“予豈好訟哉?人以金帛啖我,姑卻之,而目眈眈出火,不得已諾之。”繼鞫其子,曰:“是汝之過也!使我生而手不仁,烏乎作狀詞?”
贓官平生搜刮,結局卻多是餓死。閻王的懲罰,諷刺意味很風趣。明天那些挑肥揀瘦、貪婪實足的官員,讀到此處,大抵也會羞紅麪皮吧。
糊鬼臉
王曰:“爾等挾何術,能倒置吵嘴若此?”曰:“是不難。柳下惠坐懷,作強姦論,管夷吾受駢邑,可按劫奪田產律也。”王曰:“是則誣直為曲矣!而拗曲作直則何如?”曰:“是更不難。傲象殺兄,是遵父命;陳平盜嫂,可曰援溺也。”
父子答覆說:“這不難。比如柳下惠坐懷穩定,能夠當作強姦來措置;管仲接管駢邑,能夠當作劫奪田產來措置。”
閻王判案,真是糊裡胡塗,強加罪名。不過,最後一案還算公道。可見,唯利是圖、見風使舵的勢利人,了局實在不妙啊。
閻王差鬼卒拘三人到案,先問第一個:“你生前作何活動?”答曰:“縫連補綴。”王曰:“你迎新棄舊,該押送油鍋。”又問第二個:“你作何心機?”答曰:“做花賣。”王曰:“你節外生枝,發在油鍋。”再問第三個,答曰:“糊鬼臉。”王曰:“都押到油鍋去。”其人不平,曰:“我糊鬼臉,替大王張威壯勢,如何同犯此罪?”王曰:“我怪你見錢多的,便把好臉兒與他,那錢少的,就將歹臉來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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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舉頭三尺有神明:警世果報篇 (7)
有一人極貪而貧,因貧而死,窮魂渺渺,來至幽冥。閻王遂判之曰:“你這孽鬼!在陽間貪得無厭,終窶且貧;貧不能安於貧,妄圖貪求,作孽多矣!應罰去變禽獸蟲豸之類。”貪鬼曰:“罰我變禽獸蟲豸,實不敢辭;但求大王格外垂憐,俯準我擇主而事。”王曰:“何擇?”答曰:“若教我變走獸,我要變伯樂之馬、張果之驢;若教我變飛禽,我要變右軍之鵝、懿公之鶴;若教我變蟲豸,我要變莊子之婕、子產之魚。”王遂鮮明斯怒,指而罵之曰:“你這孽障,如此揀擇,與陽間之作官而揣缺之肥瘠者何異?著罰作一烏龜,既是怕窮,令其常常縮頭;既是多貪,令其終歲喝風,卻食不著一物。”貪鬼乃恍然曰:“我固然何嘗作官,卻曉得作官的罪孽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