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啦算啦,早就說了嘛,這個故事底子無解,故事核心是“配角最強”,故事邏輯是“配角如何強如何爽,故事就如何來”,你說這讓人如何破?
用暴力手腕殺死配角,幾近是不成能的。因為作者的金手指比腰還粗,配角總有甚麼狗屎運能活下來。何況現在配角的戰役力比我都強。彆說殺死配角了,能打傷他我就要阿彌陀佛了。哦,對,阿彌陀佛就在我中間站著呢……
下一頃刻,血光映滿了我的視野。
作者經心設想的人設和劇情,彷彿被他的底子認識擋住了,配角做出了屬於本身的定奪。
想到這裡,我又細心揣摩了一下配角的話,更加感覺是本身想太多了。
非常好,現在對於故事的體例有了,我隻需求籌辦與等候……
俄然感覺本身變得厚顏無恥了起來。我會不會有朝一日也成了配角呢?就像是上一個“我”似的,當一個名為反派的配角。嗨呀,說的跟高維天下的雞湯一樣:“總有一天,你會成為本身當初最討厭的模樣”。
這裡是幽冥血海,盤古的豬下水,冥河的故鄉。
幸虧這篇文裡配角是個混元賢人,不然恐怕“賢人以下皆為螻蟻”的設定還不會這麼好使呢。比如在某些文中,配角是甚麼死活不成聖但是戰役力超等強功德超等多的聖父帝師之流,那邊麵準提――也就是我啦――常常就扮演了那種能被準聖配角虐的菜雞賢人。
更令我歡暢的是,配角彷彿還冇被完整壓抑住,足以讓他假借諷刺的名義來給我這一點寶貴的提示。
這不利鬼實在跟我無怨無仇,隻不過為了故事幻滅,唯有讓你領便當了局啦。歸正下一個故事裡你又會再度重生,甚麼也不曉得。我固然在這個故事裡無恥了點,但也是為了大師都能獲得擺脫嘛,你說是不是?
話音未落,我抬手將七寶妙樹刷去。光彩光輝,映照得冥河神采慘白。第一下,刷斷了冥河與血海的因果。第二下,刷開了冥河的十二品紅蓮台、阿鼻劍、元屠劍。第三下,刷碎了冥河的肉身與元神,連帶著他那四萬八千血神子。這一整套過程不過盞茶工夫。哦,對,洪荒冇有茶。
“擦破不了我的一絲油皮”?受點小傷吃個虧?
“哼,我與你們分歧,有六合玄黃小巧塔在頭頂,即使有天賦殛斃珍寶,也擦破不了我的一絲油皮。”鴻蒙天尊又諷刺了一句,駕起墨麒麟走了。
好啦,真是舊事不堪回顧。休要再提,讓我們迴歸當下,現在天賦殛斃珍寶已經到手了,我有了傷到配角的東西。獨一所完善的,就是如何能突破六合玄黃小巧塔的防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