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羊成群先生的信_廿四章 羊狗犯罪獄中藏 大花可憐人消失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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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明天早晨查察院的人在他家把他帶走了,傳聞是涉嫌賄賂另有不法運營,並且他還養了個小老婆,是典範的重婚罪,這回必定能夠重判他了。”

我仍然另有不解:”那你的意義是顛末宣判才氣有罪,也就是說在宣判之前是無罪的,以是就不能在人家身上插牌子吧?“

先生,我在差人局的值班室等著大伯和大媽,但是當時已經太晚,我倦怠的在值班室的椅子上睡下了,第二天一早才醒來就跟著值班的民警在食堂吃了早餐,阿誰差人住在我們隔壁村,是那年剛從警校畢業的大門生,名字叫做吳彥祖,他認得我,當年我在養豬場的事蹟在我們地區還是很著名,以是得知我的名字的時候他很感興趣,就帶著我在差人局轉了一圈。

我上中學今後又去了大姐和羊狗的住處,那家住房早就換了住家,但是給大姐寫的情書卻仍然吊掛在牆上,大抵是那家人很認同羊狗的才調罷,睹物思人,讓我感慨萬千。

“呦,想不到你小子豬奶冇有白吃,嘴巴還挺溜的,我不跟你說了,總之你要遵紀守法,老誠懇實做人不就行了,不要擔憂,行了,跟我到值班室去吧,待會你爹就來接你了。“

”你大姐的事情你不消管,小孩子操這個心乾嗎,有我在,還能讓你大姐虧損,轉頭我幫她找個婆家,好好過日子就行了。“

”另有你們在彆人身上插著木板,然後在那麼多人的諦視下他們會不會感受很丟人啊?“

在他讀出這幾個字的時候,臉上瀰漫著對勁的笑容,明顯他對差人這份事情很滿意,觀光了展覽室,然後他帶我去了一下另一間犯法記錄博覽室,此中包含各種情勢的犯法以及破案技能,我看的的就有強姦擄掠和綁架記錄,這些照片都是犯法分子公判大會上留下的,每小我身後都豎著一個木牌子,上麵寫著他們犯的啥罪,另有令人噁心的犯法現場,充滿著血腥和殘暴,我不想再看下去了,就表示吳彥祖要求出去,他看到我被嚇到了,然後就更對勁了:”如何樣,被嚇到了吧,今後千萬要記著不要冒犯法律,因為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懂不懂啊?“

他們說著話,我聽著感到很難過,我心疼我的大姐能夠今後冇有了依托,也擔憂她會不會跟著羊狗一起下獄,想到這裡我開端哇哇大哭,兩個差人被我鋒利的哭聲嚇到了,從速捂住了我的嘴。“

吳彥祖想了一下:”他們敢犯法就不怕丟人,如許才氣起到警示感化啊,再說了,顛末宣判今後他們就有罪了,以是也就不消擔憂了,如果采取公判的體例來提高法律,我們的社會就不會那麼穩定,你說是不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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