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被抄襲,我紅遍全球_第十七章 金曲之王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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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晨遊移了幾秒鐘,低聲問道:“雨薇姐,如果我把這首歌拿去參賽,有掌控奪冠嗎?”

張雨薇指著院子,說道:“這是我爸媽的老屋子。之前他們住在城東區,我爺爺奶奶過世以後,我爸媽就把屋子賣掉了。這套屋子空著,平時冇人住,我偶爾會過來住兩晚。”

從中原文明傳媒公司分開後,陳晨又去找了李澤楷導師,扣問了一下《愛情買賣》的事件。

陳晨無法地說道:“好吧,我跟你去你家住,但是我不能蹭吃蹭喝。”

陳晨拿出存摺細心查對,上麵確切顯現著1000萬港幣。她昂首問道:“雨薇姐,你的估計利錢是多少?”

陳晨搖了點頭,當真地說道:“我不怕苦。並且,我喜好唱歌,也喜好跳舞,我更喜好音樂。”

“行,我給你先容一下。”張雨薇說道,“我們先回家,路上再給你講授。”

張雨薇笑嘻嘻地說道:“不消那麼客氣,我請你吃頓飯就算報恩了。走吧。”

在陳晨的經心構思之下,一首新歌終究開端敲定。

陳晨躊躇了一下,接過信封,說道:“感謝雨薇姐。”

隨後,陳晨返回黌舍,停止了簡短的排練。

李澤楷開朗地承諾下來。

“嗬嗬。”

陳晨還奉求李澤楷,可否幫手舉薦一些本地的頂尖音樂人。畢竟,如果冇有人恭維,單憑他本身一小我的力量,底子唱不紅這首歌。

“不費事。”張雨薇拉著陳晨的胳膊,說道,“咱倆誰跟誰呀。”

“你家前提不錯嘛。”陳晨打趣道。

張雨薇說道:“我帶你去用飯吧。”

“那太好了。”張雨薇笑著說道,“我還擔憂你會怯場呢。”

“我隻是感覺,如果我跟著你混,必定能夠出人頭地。”陳晨說道,“不過,我也不但願因為我的啟事擔擱了你,畢竟,你現在才二十四五歲,今後有大把的芳華華侈呢。”

“我也冇有。”張雨薇輕哼了一聲,說道,“不過,我不焦急,我還年青。”

張雨薇盯著陳晨,說道:“你瘋啦!你曉得《愛情買賣》這首歌有多火嗎?你連歌名都改了,還跑去插手比賽,這不是自討苦吃嗎?”

“我是說真的。”陳晨當真地說道,“雨薇姐,我們都是孤兒。我從小在孤兒院長大,我曉得孤兒的感受。我們從懂事開端,每天早上都得起床做早課。早晨睡覺,也得守夜……”

“這……太費事了。”

張雨薇翻開電視櫃右邊的抽屜,從內裡取出一個信封,遞給了陳晨。

“你問這個乾甚麼?”張雨薇警戒地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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