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有的,三個,此中一個懶漢坐在你的麵前,彆的兩個勤奮的人在遠處鋤草。”
“你如果不睬我了,星光就冇了。叔叔,我怕黑。”格格說著說著就哭了。
格格欣喜地張大嘴巴:“叔叔,如果真的那樣,我……我……”她支吾了一陣,俄然說,“我就會摘下一顆星星來送給你!”
“你去那裡?”我問。
“我在那邊待過四個月,或者更久一些。”
我曾經進過城,厥後又返來了,像一枚葉子歸根。我冇老,我二十九歲,我在城裡混得還不錯,乃至有人找我簽過名。
“我姑姑家門前有兩棵楊樹。”女孩奉告我。
從那今後,我公然常常牽涉著女孩來到村外,讓她摸摸清風,摸摸陽光,摸摸這個方纔綠起來的春季。女孩的名字叫格格,滿語“公主”的意義。她的祖上屬於正藍旗。
我說:“你數著,如許疇昔八十一天,你能夠就會瞥見真的星光了。”
我從她那雙無神的眸子裡發覺出了甚麼,當即問她:“你是不是需求幫忙?”
“叔叔,我要走了,我要讀書去,長大後做狀師,做記者,做空姐。我不留在鄉間,你會不會說我不狷介?”她笑著問。
我笑了:“傻孩子,星星那麼高,你跳起來還差一尺呢。”
當時,我的地步開滿了土豆花,清秀而端莊。
她想了想說:“那麼……費事你奉告我,路在那裡?”
“當時候我還小,還在瞽者黌舍讀書。但是,你為甚麼又來鄉間了呢?”
鄉間人戀慕城裡的高樓大廈,城裡人神馳鄉間的故鄉風景。我也是一個俗人,我像很多人那樣,通過艱苦卓絕的鬥爭,占據了都會的要地,又顛末狠惡的思惟鬥爭,歸隱了鄉野的邊沿。
格格垂垂不笑了,她怯怯地垂下頭。過了半晌,她說:“叔叔,比來你不愛說話了。我曉得,你怕治不好我的眼睛,你怕傷我的心。實在,我冇有甚麼胡想,我甚麼都曉得。”
格格的小臉也有些紅,但是她悄悄地說:“叔叔,彆怕,這是太陽。”
這麼好的藍天,這麼好的白雲,這麼好的莊稼,這麼好的風……而她卻看不見,我的心俄然有些酸。
“因為叔叔狷介。”
太陽一點點升起來,越來越奪目。
“叔叔,你走過那麼多處所,去過我家住的阿誰都會嗎?”
我冇有笑,我的心負側重。
我摟住她小小的肩,說:“孩子,假定有一小我,他明顯曉得他永久都不會抓住太陽,但是他卻一向朝著太陽奔馳,奔馳,我想誰都不會嘲笑他,那是一種生命的興趣,那是一件寂靜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