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有人嗎(百年百部微型小說經典)_第44章 程式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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彆的,如果爸爸不是碰到了阿誰饒舌的同事,就不會在阿誰車站逗留那十多分鐘。如果爸爸不斷留那麼長時候,就會和那輛長途汽車擦肩而過。

表妹是雜誌社的編輯,專門賣力感情谘詢。

如果他不去阿誰朋友家,就冇有機遇聞聲那篇散文。他家冇有收音機。

兒子穿戴一件黃色T恤,漸漸走過路口,聞聲彷彿有人在叫他,聲音粗粗的。他一轉頭,一輛黃色的斯太爾卡車就衝過來,在被撞倒的那一刹時,他瞥見阿誰司機麵龐極其醜惡,正朝他招手……

他本來不想出門,但是弟弟走失了,他必須出來尋覓。

如果她不跟老公負氣,也不會來彆人家過夜。

媽媽讓十六歲兒子去買老鼠藥。

如果兒子不去買老鼠藥,就不會死。

如果他冇做阿誰古怪的夢,就不會去阿誰朋友家。阿誰朋友一向吹噓他會解夢。

如果馬密斯不是俄然想買幾件衣服,就不會上街。她不上街就不會看到阿誰音樂會告白。

爸爸和媽媽多年來一向不敦睦,固然他們的婚姻跌跌撞撞地走過了幾十度春秋,他們之間的衝突核心一向冇有獲得真正處理。媽媽是個謹慎眼的女人,妒忌心極強。有一次她偶爾發明爸爸和他年青期間的一箇舊相好又聯絡上了,並且藕斷絲連,就和爸爸大鬨了一場,但是終究冇有挽回爸爸的心。爸爸愛阿誰女人,他冇法把她捨棄。

統統都因為她老公的孃舅。

如果阿誰戰友不去她表妹家,就不會看到那本雜誌。

如果弟弟冇有那次悲慘經曆,也不會瘋。

如果幾年前的阿誰早晨,她不去那家迪廳,就不會熟諳他。

如果戰友不接到那小我的電話,就不會去找表妹討主張――戰友長得不標緻,快三十歲了,一向冇有找到合適的朋友。她不曉得,那麼優良的一個男人,為甚麼恰好要娶她?

那些日子,她表情不好,就一小我去了迪廳。一個漂亮的男人一向坐在吧檯前喝酒。他瞥見了她以後,徑直走過來,像老朋友一樣對她說:“你還是一小我?”她不惡感他,也不防備他。成果,那天她喝多了,他開車把她送回家。奇特的是,她昏昏沉沉一起冇說話,他竟然一向把她送回了家。他如何曉得她住在那裡呢?他把她放在床上,就悄悄分開了,像幻覺一樣。今後,他再冇有呈現。直到前幾天,他俄然打來一個電話,說:“我要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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