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正都是個死,那不如站著死,和他媽的江浩明,鬥一鬥,如許或許另有一線朝氣!!!
我立即從躺椅上站了起來,看著車門一點點的開啟,並做好了隨時跑進警局裡的籌辦。
”說著,還冇有等我同意,秦嵐就從她的玄色公文包裡,拿出了一份檔案,和一疊紅色毛爺爺,遞給了我,指著檔案最上麵說:“你在上麵簽個字,就算是和我的拜托人有個條約了,你也不要多想,我們這是為了躲避風險,萬一我的拜托人給你供應了幫忙,你又不遵循我拜托說的去做,如許的話,我拜托人就是白白幫你了,為了兩邊好,還是簽一份條約比較好。””
一想到,違約的話,要給對方二十倍,讓其彆人曉得,乃至會是一百倍,這讓我更加的躊躇起來。
現在她這麼講,我到底感覺有點想通了,但是還是諸多疑問,困擾著我,我不由問道:“你說的拜托人是哪位?為甚麼不能出來,他是如何曉得,我現在麵對的遭受的,我並冇有奉告任何人啊?另有說我們有共同的仇敵,他就想供應給我一些幫忙,讓我去對於江浩明,這個來由是不是有點過分牽強啊?要曉得和江浩明是仇敵的,可不但要我一個!”
除了這些,就再也冇有彆的的條目,也冇有說,肯定要給我到底甚麼幫忙。
條約內容很簡短,秦嵐所說的拜托人的名字,上麵還是是冇有,隻是用xxx的來代替的,上麵說如果我情願共同xxx一起來對於江浩明,xxx會供應給我幫忙以及資金以外,就是說的,如果我不遵循xxx去做的話,那我就得承擔任務!
不去,會被抓起來!還要接受江浩明的折磨!去的話,固然有很大的風險,也不曉得秦嵐的拜托人,到底會給甚麼幫忙,但這也遠遠比,被抓起來的好!
將錢和條約收好以後,我就快速分開了警局,找了個出租車坐了上去,直接趕往了彭都會的老城區,蓬萊區,那邊是老城區,三教九流都有,有很多賓館旅店,都不消身份證。
即便她是個女人,我並冇有放鬆警戒,一邊給她說話,一邊看著四周的統統。
這讓我本來就很嚴峻的心,猛地一提,其彆人都是看我一眼,而這車直接停在了我的麵前,這應當就是來找我的人了。
除了將資金十倍償還以外,我還得免費為xxx事情三年!如果不肯意免費事情的話,資金將二十倍償還!彆的我必須得保守奧妙,如果讓我們三小我以外的人曉得這件事的話,我將支出資金一百倍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