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狀師一再問我,在民政局辦理仳離手續的時候,是否是翠萍親身簽的字。我必定的說,冇錯,是她親身簽的字,這個能夠找當初給我們辦理手續的事情職員作證。
於狀師卻信心實足的說,我們有理有據的,又有麴院長支撐,用不著花那麼多錢。
怪不得兒子剛來到我身邊的時候。常常問我,是否和他媽媽仳離了,我老是笑著答覆。冇有。本來這統統,都是翠萍設想好了的,無知的兒子被他母親拿著當槍用了。翠萍也太缺德了!
於狀師一下子來了精力,他說,隻要能夠證明在民政局辦理手續時,是翠萍親身簽的字,那就好說了。
和你說實話,我感覺,於婷婷和翠萍比起來,本質要高很多。當然,我也曉得,如果冇有李鋼的教唆,翠萍也不會變得那麼迷戀,狡猾!
於狀師起首到曲東市民政局,再次查閱了我們當年的仳離質料,檔案裡另有我和翠萍的身份證影印件。於狀師將這些質料影印了一份。於狀師還找到當年給我們辦理仳離手續的李科長,李科長已經退休在家。李科長證明我和翠萍兩人親身到現場辦理的仳離手續,他也承認,當時忽視粗心,冇有發明翠萍簽的字翠平和她身份證上的字有所不同。李科長把當時的景象寫成了書麵質料,交給了於狀師。
庭審一結束,於狀師就從曲東市給我打來電話,向我彙報了開庭環境。
我當然是在恐嚇她。
到了開庭的那天,我拜托於狀師代表我出庭應訴。我冇有出庭,是有所考慮的。一個是我以為這場官司我是贏定了,我和翠萍仳離是鐵板釘釘的事情,冇有甚麼好爭辯的,二個是我是著名流士,我不便利出庭,三個是我的事件確切很多,我哪有阿誰閒工夫去和翠萍實際那些陳年舊事。
我又將我和兒子對話的初誌寫了書麵的質料。我是出於兒子的身心安康,我纔對兒子撒了謊。就像我現在固然已經和於婷婷離了婚,但是,在我女兒麵前,我還是表示的冇有和她媽媽仳離一樣。
我阿誰時侯也冇想那麼多,就替翠萍簽了字,阿誰時侯,對人的名字要求冇那麼嚴,我就順手簽了翠平兩個字,阿誰平就是平常的平,再說了,常日裡,翠萍在辦理停業的時候,也常常利用翠平這兩個字,平常的平字寫起來,比起萍水相逢的萍字來,要簡樸的多。
本來,翠萍早就有了預謀,她將灌音筆放進兒子的口袋裡,偷偷的錄下了我和兒子的對話!其險惡用心可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