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的話,葉景誠包管新公司隻會有兩個股東,到時候就算葉景誠是絕對的掌權者。利憲彬作為第二股東,在公司內部也有必然的利用權,這一點能助利憲彬的經曆和才氣快速生長。
葉景誠坐在那邊自飲自斟,悄悄的等著兩人的答覆。他現在要的並不是甚麼承諾和買賣,要的就是利憲彬欠他一小我情,或者說利憲彬一小我還不敷分量,就連陸雁郡也要搭上去一份。
在利憲彬還一腦筋漿糊,瞭解不到兩人急轉的話題時。葉景誠安然道:“東區海底隧道的專營權,的確是到了我的手上。”
他做事除了在一開端,因為需求快速的累計本錢,纔會挑選劍走偏鋒。其他的時候,雖不說要有絕對的掌控,但是也不能少於7、八成的勝利率。
從大要上看來,這件事對利憲彬而言,絕對是利大於弊,但是難保葉景誠會有甚麼附加的前提,乃至是一些在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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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是耐久在交際圈打滾的陸雁郡,也看不透葉景誠的做法和動機。
何況葉景誠隻是拿到東區海底隧道三十年的專營權,實則上這個項目跟最大決策始終屬於當局。今後公司如果產生不成抗力的事情,特彆是和證府談判的題目,葉景誠難保能夠及時趕到公司措置。如果冇其他的股東鎮場,事情措置的難度也會進步。
起首葉景誠底子冇提及無線的事,固然有從這個方麵支撐利憲彬的能夠。但是除了這個能夠以外,剛纔三人聊及的話題,隻要東區海底隧道的專營權了。
“如許吧,如果彬少真的需求一個生長平台,我能夠過讓一部分東區海底隧道的股權給你。”葉景誠又包管道:“除了你以外,我包管新公司不會有其他的股東。”
商討過後,兩人返回本來的桌子,由陸雁郡開口道:“葉生,你肯定不會有其他附加的前提。”
除了這個方麵以外,倒不是冇有其他能夠吸引葉景誠的前提。比方說他背後的利希慎家屬,此中絕對有讓葉景誠動心的財產。隻不過這些財產,就算葉景誠故意介入,他利憲彬也冇阿誰才氣去幫手。
利憲彬是嘗試以葉景誠的角度去看這個題目,後者能夠拿下這其中標價已經六億二千萬的項目,一則證明葉景誠財力的宏厚,絕對不弱於他跟陸雁郡,乃至是兩人加起來。
再有一個,葉景誠並不是真的要利憲彬方合股,源於他手上並冇有太多的辦理人才,讓利憲彬入股能夠說是‘用人不消本’的戰略,10%的股分隻是給利憲彬一個名義上的股東,然後代他辦理好這間公司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