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就這麼南轅北轍,相安無事的打打鬨鬨。
不過,在一個禮拜後,她俄然斷了簡訊。
我想男人的生長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他老是會異化著很多感悟。年青時,我們總愛將喜好一小我掛在嘴邊,動不動就問一個女孩子,做我的女朋友好不好?但是年紀稍大一些,就明白了,很多話,冇法那麼等閒的,說出口。
我看了看日曆,本來,我才二十五歲。
男閨蜜何許人也,朋友之上,戀人未滿。
我想,我獨一能夠和王俊熙比較的,就是在夏天最不固執的時候,我曾經,以一個首要的身份,伴隨在他的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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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了通訊錄好久,我都冇有翻到合適的人眩直到再一次瀏覽回,我看到高妍妍三個字時,心內裡倒是有些糾結。
高妍妍的簡訊還是會每天定時發來,簡訊上隻要簡樸的一行字,睡了嗎?晨安?冇死吧?明天氣候不錯?或者,內裡溫度太高了,受不了。
“蕭大俠饒命,小女子縱使色膽包天,也不敢覬覦您啊1
她對峙給我發那些看似無聊的簡訊,發了整整半年。
整整一個禮拜,高妍妍彷彿失落了普通。
我想,我是矯情了。
她給我留言,說,這麼斑斕的季候,何不來一個斑斕的故事。
半年後的早上,我在郵箱裡看到夏天和大叔在倫敦街頭的合影,照片裡的她較著的胖了一圈,但是笑容非常光輝。
他愛金庸我愛瓊瑤,他愛冒險刺激我愛居家靜好。
間隔夏天婚禮已經整整一週,她和王俊熙的蜜月之行挑選在倫敦郊野的一個小鎮上。傳聞那邊氣候比本地要好很多,非常合適養胎。
我想到夏天在郵箱裡的留言,握動手機,按了高妍妍的號碼。
很多時候我想,冇需求把一件事說的那麼嚴厲,用打趣的語氣說出來,豈不是更輕鬆。但是高妍妍奉告我,這類語氣,會被女孩子曲解,曲解成,並不至心。
他曉得我第一次大阿姨來,我曉得他的第一任女友。他愛妖嬈嬌媚,成熟性感。我愛溫文爾雅,玉樹臨風,他給我先容男朋友,我給他保舉好姐們。
我想她說的對吧。隻是,我已經冇故意機,再那麼深切的,喜好一小我。
實在林浩的番外是想從故事一開端的角度論述,又感覺有些煩瑣,以是,就用這麼一個帶著牽掛又看似暖和的番外卷結束了這本書的彆的一個故事。全部故事的筆調有輕鬆有壓抑,下個故事裡,我感覺用略微歡萌點的筆調開端。o(n_n)o~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