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我好好地走,你好好地留,章郎,你要好好的。”
我不曉得本身活了多久,我日複一日地聽著風傳來的動靜,時候如許一點一點疇昔。我的前半生挺不痛快,因為有一個噁心的人類一向在覬覦我的身材,企圖盜取我的長生,厥後他死了。
和她在一起的日子過得很快,不是之前那種一夢百年的快,而是一種我說不清,總之很歡愉的那種快。那些年裡,我第一次曉得的人類名字就是她的名字,她叫昌蘿,我肯定這是世上最好聽的名字。我向來冇有這麼強大過,但我很歡愉,我不需求再等她,不需求聽風轉述她的狀況,我能和她形影不離存亡相依。
我被一小我撿回了家,就是阿誰女人,她捧著我,眼淚落在我的身上,滾燙的熱度滲進最深處。厥後她的父親用我做了一小我偶,她學著節製我的手腳,學著悠長委宛的唱腔,她帶著我走遍大江南北。固然冇體例握住她的手很遺憾,但是能讓她一向握著我也冇甚麼不好,不,實在是更好。
我這才發明本來這些年我一向在無認識地等候,等候一個不曉得名字的人來實施一場已被她忘懷的商定,終究,我比及了。我肯定,在我冗長的生射中,我從冇那麼歡暢過。但是這歡愉是如此長久,乃至隻是幾句話的時候。
不曉得多少個年初磨磨蹭蹭地挪過,在又一個暮秋的夜晚,我在落日下生懶腰,風奉告我,人類說明天的朝霞是血紅色的,我不曉得血紅到底是個甚麼樣的色彩,但應當是種很熱烈的色彩吧。
我抽出樹根,試圖將被她碰到過的葉子捲到身下,可畢竟已經疇昔九天了,又連下了兩天大雨,我隻找到僅剩的一片。我將它浸泡在我的靈氣內裡,如許它就不會腐臭,我的靈氣包裹著它,也包裹著阿誰女人留下的氣味,就像是攥著她粗糙微涼的手一樣。我不再有興趣玩我那些遊戲,隻是沉默懶惰地守在原地。垂垂的,不曉得多少年疇昔了,有人敢走進這片林子,隻是不敢靠近我,我也懶得絞殺這些纖細短折的人類。
我想說我不要自在,我一向很自在,我想說隻要你活著我統統都好,我想說我捨不得你,我想說的那麼多,卻終是一句都冇有能夠說出口,因為我的女人,我的阿蘿,她鬆開了我的手,她的眼睛已經暗了下去,徹完整底,地暗了下去,那最後一燃燒花,終究成了灰燼。
就像人類不會在乎本身的行動會給螞蟻帶來如何的費事一樣,固然他們將我奉為神樹,我還是對腳下那些連一百年都活不到的東西不屑一顧。一百年啊,實在是太長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