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夠說,如果說高跟鞋是我在文娛圈廝殺拚搏的兵器,那這雙平底鞋就是我怠倦時候小憩的港灣,才穿了一個多月,我已經對它產生了嚴峻的依靠感。
這時候阿Mo傳完了照片,手一拍:“大功勝利,我們走!”
發明鞋子不見了以後,我當時不敢頓時下去找,硬是拖著阿Mo在四周磨了半個小時以後才溜歸去細心找過,但是一無所獲。阿Mo安撫我:“算了啦,能夠已經被潔淨工撿走了,這但是光彩旅店的VIP泊車區!就當破財消災啦!”
這雙鞋是送給我本身的生日禮品,當時是狠了心咬牙買的,將近一千塊,但穿起來非常舒暢,每次上佈告上節目我都會帶在身邊,一下節目就脫了高跟鞋換上。
卓皓神采不耐煩起來,腔調一揚:“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