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斷電話,我既鎮靜又嚴峻。租車!日本是左行!我連駕照都冇帶!告急聯絡裡美,她承諾幫手找朋友借車,明早在電視台四周等我。
"灰色地帶。"裡美苦笑,"條約條目恍惚,公司有專業狀師團。並且..."她躊躇了一下,"他們表示把握了凜的一些...私家照片。"
凜分開的那天,上海下著細雨。
星野傳授長歎一口氣:"我嘗試過帶她走,但法律上她已成年,如果誌願留下..."
"我是!你是誰?凜在那裡?"我孔殷地問。
"每天視頻。"凜豎起小拇指,我勾住她的手指,這是我們之間的商定。
我翻開電腦查詢飛東京的機票,最早一班是明早六點。銀行賬戶餘額顯現五萬多元——充足應急,但如果在日本耐久滯留就捉襟見肘了。
我詳細扣問了地點和周邊環境,裡美奉告我那邊24小時有人看管,連外賣都要顛末查抄。
我站在店門口,看著玻璃門上刺目標封條,手機裡還顯現著關於凜的負麵訊息,俄然認識到——這毫不是偶合。
"狀師說環境比設想中龐大,"她咬著下唇,"公司宣稱我私行解約形成喪失,要補償兩億日元。"
她查抄後點點頭:"能夠,但請重視逗留刻日。"
"我是裡美,凜的朋友。"對方抬高聲音,"凜被公司囚禁了,他們充公了她的手機。"
(前人氣偶像星野凜或將複出!與經紀公司達成和解?)
"傻瓜,"我撫摩她的長髮,"我但是超越陸地來找你啊。"
"充足了。"我親吻她的額頭,"我們直接去機場。"
我們走進一家擁堵的咖啡館,角落裡裡美纔開口:"環境比電話裡說的更糟。公司威脅要告狀凜違約,除非她同意複出並堵截與中國的統統聯絡。"
"甚麼告發?我們統統商品都有正規受權!"我震驚地站起來。
裡美約我在新宿站見麵,這是東京最龐大的車站之一。我拖著行李在迷宮般的通道裡轉了半小時,終究在西出口看到了舉著我名字牌子的嬌小女生。
掛斷電話後,我坐在暗中的客堂裡,盯著牆上凜的照片。照片裡的她穿戴紅色連衣裙,在我店裡對著鏡頭比耶,笑容比陽光還光輝。
不安像墨水般在心頭暈開。我翻開日本文娛訊息網站,用翻譯軟件瀏覽最新動靜。一則題目讓我的血液刹時凝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