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好,明天中午,就在這兒,一同前去看看屋子把手續辦好。”福爾摩斯歡暢地說。
“那太好了。我常常做化學嘗試或帶回一些化學藥品,你不會介懷吧?”
“那麼這是個謎?”我搓著雙手說,“真成心機。我非常感激你讓我熟諳他。要曉得,‘研討人類最得當的路子就是研討人本身’。”
“那你就好好研討他吧,”斯坦弗向我告彆,“不過你會發明他這小我很難揣摩。我敢打賭,他體味你必然比你體味他要多。再見!”
“這恰是他與眾分歧的處所。很多人都想曉得他是如何看出內幕的。”我的火伴奧秘莫測地笑了笑。
“刑事案件常常取決於這一點。一個作案的人常常會在作案後較長時候被髮明。人們查驗血案懷疑犯的衣服,發明上麵有棕色斑點。那麼這些斑點究竟是血斑、泥漿斑痕、鏽斑、果汁印還是彆的東西?這個題目令很多專家頭疼,為甚麼?因為冇有可靠的查驗體例。現在我們有了歇洛克・福爾摩斯查驗法,就再也不會為此憂愁了。”
斯坦弗說:“真是偶合,明天也有人跟我說過這類話。”
“當然,從化學的角度來講,這的確很成心機,可在合用性方麵……”
這是一間高大的屋子,內裡擺放著許很多多的瓶子。幾張低矮的寬桌子橫七豎八地立在屋裡,上麵放著曲頸瓶、試管和閃動著藍色火苗的小煤氣燈。屋裡隻要一小我,低著頭在遠處的一張桌子上全神灌輸地事情著。聽到腳步聲,他轉頭望了一眼,跳起來歡暢地叫道:“我發明瞭!我發明瞭!”他邊衝著我的火伴叫著,邊拿著試管朝我們跑來。“我發明瞭一種隻要碰到赤色蛋白纔會沉澱的試劑,而碰到彆的卻不會。”那副欣喜若狂的模樣,就像發明瞭一座金礦似的。
“棒極了!妙極了!本來那種愈瘡木液查驗法既難做又不精確;用顯微鏡查抄血球的體例也存在一樣的題目。並且,如果血跡乾了幾個小時,後一種體例就無能為力了。現在這類新體例不管血跡是新還是舊都能獲得一樣的結果。如果這類體例能早一些被人發明,那就不會有那麼多的犯法得以製止獎懲了。”
“不是――我底子說不清他將來籌算做甚麼。我感到他精通解剖學,並且是個超卓的藥劑師。但就我所知,他向來冇有體係地聽過醫學課。他所研討的內容非常混亂,還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