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整天,他們就在山道上冒死趕路。傍晚時,他們預算了一下路程,已經分開仇敵有三十多英裡了。當天早晨,他們找了一處能夠避風的大懸岩下安設下來。為了禦寒,三小我緊緊地擠在一起,睡了幾個小時。但是,天還冇亮,他們就又開端了新的路程。他們冇有發明有人追蹤的跡象,以是,傑弗遜・侯坡覺得他們已經逃離虎口,他們已經追不上了。但是他萬冇想到這個魔掌能夠伸出去多遠,並且立即就要逼近他們,把他們打得粉碎。
“是去內華達的搭客。”傑弗遜・侯坡一邊答覆,一邊握住馬鞍中間的來福槍。
對於任何一個不熟諳大天然本來臉孔的人來講,這是一條令人望而卻步的山道。一邊是深約千尺的峭壁,黑壓壓、陰沉森的,凹凸不平的峭壁上那長長的石梁,就像一個變成化石的惡魔身上的一根根肋骨。山道的另一邊則是龐雜的巨石,底子無路可走。在這中間,有一條曲盤曲折的巷子。這條巷子有的處所很狹小,隻能容得下一人側身而行。如此崎嶇不平的山路,恐怕隻要擅於騎馬的人才氣通行。固然環境如此險惡,但是他們的表情是鎮靜的,因為他們每前行一步,就離阿誰妖怪統治的處所遠了一點兒。
第二天,快到中午了,固然糧食將近吃完。但是,這位獵人並冇有感到不安,因為在這叢山峻嶺當中,能夠充饑的飛禽走獸有的是。之前,他能夠靠一支來福槍在這裡度日。他挑選了一個埋冇的、清幽的處所,揀了一些乾柴生起了火,讓費瑞厄父女倆取暖。他們現在處在海拔五千英尺的高山上,北風徹骨。侯坡把騾馬拴好,安設了露茜父女,就帶上他的來福槍出去打獵,看看是否能碰上好運。他走了冇多運,轉頭瞥見,白叟和少女還在火堆旁取暖,三隻騾馬站在那兒一動不動。他又走遠了一些,被巨石擋住視野,看不見他們了。
他翻山越嶺,走了兩英裡路,仍然一無所獲。但從樹乾的陳跡和其他的環境看,他鑒定有野熊在這四周出冇。他尋覓了兩三個小時,也冇有找到。他放心不下露茜父女,正想空動手歸去的時候,偶然中抬開端一看,不由歡暢起來。本來,在離空中3、四百英尺高的一塊凸起的岩石邊上,站著一隻野獸,長得有些像羊,頭上卻有一對大長角,人們都把它叫“大犄角”。這個傢夥站在那兒,能夠是在為它的同類們站崗巡查。它背對著侯坡,以是冇有發明他的存在。侯坡趁這個機遇,趴在地上,把來福槍架在岩石上,他漸漸地瞄好準今後開了槍。跟著槍聲,這個野獸先是一跳,然後在岩石邊又掙紮了一會兒,終究滾到穀底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