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終究亮了,宋家村裡統統人都徹夜無眠。直到村裡開端傳出喧鬨聲,老婦人和那孩子才謹慎地翻開昨夜裡被踢壞的屋門,發明四大袋子糧食被碼放在門邊,不由欣喜。孩子跑到大門外,看到村裡人們正在前去宋大戶家,或者揹著糧食從那已經消逝的大門口出來,麵色欣悅絡繹不斷。看來,偶然候遭一遭匪也不是好事。
聽著胡義的話,這是同意打了?不但是小紅纓,連馬良也猛地鎮靜起來,立即過來幫手挑槍彈。
羅繁華一咧嘴:“機槍?攏共兩梭子槍彈,都掃出去能打倒幾個?然後就得活活被他們攆著跑,懂不懂?你小子從速風涼會吧。”
說完話小紅纓就翻開一向隨身的挎包,從內裡扯出一個帆布口袋翻開放在地上。
馬良的眼睛刹時瞪得老邁:“啥?搶糧的?這,這,我們前腳剛給宋家村開了大戶糧倉,後腳就要便宜了鬼子他們?”說完一扭頭看著胡義:“哥,我們不能白做一回功德啊,你快給想個彆例!”
小紅纓緊跟在胡義屁股背麵,一向在把玩動手裡的大眼擼子。她底子不想要這槍,是胡義硬塞給她的,因為小紅纓一向感覺駁殼槍才最好。這大眼擼子表麵太丟臉,槍柄太厚,本身這小手不好抓,要兩隻手握才行;彈夾才氣裝七發槍彈,好少;打得又不遠,七八十步頂天了。
馬良被羅繁華的話噎住,卻又不甘心:“他們人多,那咱現在不是有機槍嗎,就算打不過,也得讓他們脫層皮吧?”
羅繁華背了渾身糧食還不甘心,愣是在宋大戶的後院裡又抓了兩隻雞,用繩捆了拴在腰上,故意還想換身衣服,無法都太小,他穿不下,隻好放棄這設法。他還是冇有分開胡義三人,因為他和胡義近似,也不曉得本身能去哪,無能啥,冇有抱負隻為混口飯吃,歸正他們仨都不反對,那就跟著八路混得了。
趴在山頭上察看了一會,那支步隊近了些,終究能看明白一些細節。前頭十四個鬼子帶隊,前麵緊跟的是三十二個偽軍,一色輕兵器,彷彿每個偽軍身上都掛著麻袋。
對於打土豪這件事,馬良一向是持儲存定見的,出於對胡義的信賴和尊敬,他毫不躊躇地參與了,卻也不悔怨。固然炸了人家大門還死了一個護院,但全村的貧苦百姓有糧食了,現在這個季候,糧食就是命啊,值了。十五塊大洋當時就被胡義分撥了,羅繁華四塊小紅纓四塊馬良四塊,胡義留三塊。此時馬良攥著兜裡的四塊大洋,合計著甚麼時候也要買本子,買筆,要識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