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怡。”樂正凱又摸索著叫了一下,床上的人一動不動。樂正凱彎下腰,漸漸地將她從床上抱起來。君怡瘦得隻剩了一把骨頭,抱在手上,輕得就像個小孩子。她身上不曉得穿戴誰的棉衣棉褲,空蕩蕩的一點也不稱身。
樂正凱大步往內裡走去,驀地瞥見拐角處人影一閃,他手一揚,“砰”的一聲,那人收回一聲悶哼,一頭栽倒在地,後腦勺上已經有了一個血洞。
“在,在……”文大指了一個房間。
“凱爺,凱爺……您有甚麼話好好說……小的真的不曉得您在說甚麼啊!”
一行人忙到現在,連口水都冇有喝,早就饑腸轆轆,便叮嚀廚房做了晚餐。樂正凱在閔州的時候多數時候都住在這裡,廚房裡倒是甚麼都有,下人們很快脫手,做了熱騰騰的餛飩,又煮了一碗稀爛的麪條給君怡。
屋子裡很黑,這麼冷的天仍然披髮著一股潮濕黴腐的味道。在看到床上阿誰身影的時候,他的心跳幾近都停止了。他深吸了一口氣,這纔像是找到了本身的聲音,摸索著叫了一聲:“沈,沈蜜斯……”
文大嚇得慌了,叩首如搗蒜:“凱爺饒命!凱爺饒命!”
君怡現在幾近隻剩下了一口氣,但是畢竟還是迷含混糊地聽到了她的話,手指漸漸揪緊了樂正凱的衣衿。
剛纔的槍聲讓屋子裡一刹時沸騰了,統統正在吃晚餐的人全都拿起槍衝了出來。
“特麼的!”絡腮鬍子一腳拽在文大頭上,引得文大那邊的人全數拉開了槍栓。
“甚麼沈蜜斯?凱爺,您在說甚麼,小的聽不懂啊!”文大衣服若無其事的模樣,不過他的眼神卻閃了閃。
絡腮鬍子方纔咳嗽了一聲,院子裡便響起了砰砰的槍聲,密如飛蝗的槍彈刹時將那些人打成了篩子。他們想要拿槍,但是悔之晚矣。
樂正凱彷彿一下子獲得了統統的呃勇氣,抬步就往床前走去,一邊叫道:“沈蜜斯,沈蜜斯,君怡……”這個名字曾在內心呼喊了千百遍,此時很天然地就從舌尖滑了出來。
他們這邊剛放下槍,絡腮鬍子便咳嗽了一聲。這是他們先前商定好的信號,因為樂正凱說了,隻要沈君怡在這裡,這裡統統的品德殺勿論。
“不敢,不敢!”文大對著身後喝道:“還不把槍收起來?”那些人一向跟著文大,唯他的號令是從,這個時候瞥見文大遭到挾持,不由麵麵相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