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應星《野議・鹽政議》略有記錄,《野議・鹽政議》稱:商之有本者,大略屬秦、晉與徽郡三方之人。萬曆盛時,本錢在廣陵者不啻三千萬兩。每年子息可生九百萬兩,隻以百萬輸帑,而以三百萬充無妄費,公私俱足,涉及僧、道、丐、傭、橋梁、樓宇,當餘五百萬,各商肥家潤身,使之不儘,而用之不竭。至今可想見其盛也。
固然代理權室給各家拿到手了,也分彆了發賣地區。
拿到代理權的各家家主紛繁宴請鄭泰。
這些販子也不敢也冇有那種本事去請鄭勝利赴宴。
北方的代理權就隻能是山西、陝西、山東幾個大商家參與投標。
固然如許做,代價上能夠會有些虧損,但考慮到如果跟這些北方的大商家有買賣上的來往,更有力於對滿清的密查動靜。
比如晉商一開端歸去商討的好好的,大師商定代理代價,但到了投標這天,真信阿誰商定金額的商家都給氣的吐血了。
這本該是一個安靜平和的夜晚。
本來和藹的投標大會變得熱烈非常,一兩家冇有搶到代理權的總掌櫃曉得歸去冇法跟店主交代,乃至惱羞成怒直接衝到一旁將背信的盟友範家、曹家暴揍一頓。
不然一家大小賣甚麼,吃甚麼啊!
他們紛繁宴請那些拿到代理權的商號總掌櫃的,但願能多拿一些貨色,代價再低一點。
直到那代理權公告密出來後,看到是吳、王兩家結合拿到了江浙地區的代理權時,才真正放下心來。
這些等等招標大會並冇有詳細的規定,以是這些販子就需求在各自的儘力下儘量為本身多齊截點好處。
這些商幫是共同運營、朋合營利成為較疏鬆的販子群體,厥後生長為東夥製,近似股分製的構造商會。
如安在北方生長支線?
一番勾心鬥角下,四海商行停止的代理權投標落下了帷幕。
在那些運送貨色、走鏢的、小二當中安插多少間諜合適?
吳家、王家結合以一年四十八萬兩的代價拿下了江浙地區的鹽代理權。
但是貨色先給誰?後給誰?或是這個給多少?阿誰給多少?各自分派多少?
汪家仰仗著徽商總商的名頭拿下了安徽的食鹽代理權。
曹家、範家率先違背晉商的商定,刹時就將晉商一開端定下來的盟約擊得粉碎。
其他晉商也紛繁將那份協約拋之腦後,點竄本身的代理代價,掠代替理權。
賣多少貨色合適,代價是如何定。
那些冇有拿到代理權的家主為了自家生存著想,也必須拿到二級的代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