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帆戰艦_第十九章 軍製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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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他製定了“殺擄大敵中敵賞格”,規定每次戰役結束後,主將都要調集將士停止闡發總結,公開議定官兵功罪,賞功罰過,獎懲嚴明。

除了作為主力的五軍軍隊,鄭勝利還設立留守司,將那些個老弱病殘者都賽到留守司內裡,湊下人數,恐嚇一下不知情的仇敵也是好的。

每軍設都督一名,賣力軍事批示。

老軍隊,加上新參軍的,再算上那些老弱病殘,鄭勝利現在擁軍一萬三千多兵馬。

就算鄭勝利銀子大把,就是買不到充足馬匹。

鄭勝利規定必然的品級的將官就裝備必然人數的保鑣。

他們名義上從屬於各鎮,但實際直接聽令於鄭勝利,不受各軍都督等節製,並且大法官配有一百名的憲兵、法官配有五十名憲兵,除了要履行軍法,同時也庇護法官們的安危。

原有的一千七百匹戰馬,當中遴選出最優良的五百匹組建了虎賁營,剩下的還要分出百來匹良馬做將領的坐騎,三百多匹又要分分開來給各衛做探半夜不收,導致鄭勝利費儘腦汁才勉強組建了一騎虎帳。並且鄭勝利部下將領也冇有會應用馬隊的將領。鄭勝利隻好先讓黃悟先帶著,邊練習,邊熟諳馬隊的應用了。

可除開留守司,鄭勝利隻能建起一鎮的陸軍,一鎮的海軍。

鄭勝利決定派法官,不再調派監軍令餓很多將士都感到不舒暢。

為了費事,鄭勝利直接秉承了明朝軍製,建立前、後、左、右、中五軍都督府,是主力作戰軍隊。

一手棒子,一手蘿蔔,鄭勝利都將話講到這個份上,諸將等人也隻能無可何如的說道,“末將必當遵參軍紀!”

海上,哪會找不到水。著火了,跳水就行了,歸正淹不死人的。

鑒於大明軍隊一貫是正視親兵,冷視淺顯士卒的做法。

每軍設首席大法官一名,大法官五名員,各衛都設法官。由首席大法官統管大小法官,行軍作戰伴同都督、遊擊將軍一起出征,賣力軍紀等事情。

各鎮用中衛作預備隊,前後襬布,四衛配置相稱兵力,戰時不管受任何便利仇敵的打擊,都可有充分兵力停止打擊或戍守。在各衛中有刀、盾、弓箭各式兵種,相互共同作戰。

這些保鑣最首要的任務是庇護其主將,主將亡,而保鑣未亡的,斬!

因而眾將神采固然欠都雅,但卻無人敢站出來反對。

這兩甲士數很少,各有五百名,是鄭勝利的保鑣軍。

鄭勝利大抵體味當代的軍製,但明朝的武將們不清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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