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老邱。”我說,“月荷,他為甚麼打你?”
“我老婆在都會廣場被人打了。”我說。
“我有女朋友,月荷有老公的,這是不能越軌的。”孟軍說,“就算我冇有女朋友,我也不會粉碎月荷的家庭,我是太喜好跳舞了,我就想比賽拿成績,這跳舞就是我的奇蹟,就是我的生命,不曉得你們懂嗎?實在,我早就想換舞伴了,月荷的身材達不到我的要求。”
“我跟你一起去,誰他嗎的這麼大的膽。”老邱說。
“那你也不能打她呀,她是女人啊。”老邱說。
“你是說她今後會虐待我?”我說。
“好吧,環境我都曉得了。”我說,“你受委曲了。”
“要不,進店裡說話吧。”我說。
“快有兩年了,也分開過,大抵有一個月的時候。”孟軍說。
“好吧,那我就勸勸月荷不要和你跳舞了。”我說。
“是她先脫手打我的。”孟軍說著拉起褲腳,“你看看,我這小腿都被她踢紫了,另有,我這脖子,你看看,一個長長的血口兒,也是她抓的。”
“我熟諳鐘月荷七八年了,冇發明她有暴力偏向啊。”我說。“莫非她一向埋冇著?”
肯德基門口站著林可嬌的舞伴孟軍,他正打著電話。
“這是我的錯,但我被她不斷地拳打腳踢,我實在是忍耐不了了。”孟軍說。
“都是因為跳舞,我不能說她,比如步子不對,姿式有題目,但我又不能不說,因為要插手比賽。”孟軍說,“我想要拿名次,說她幾句,她就煩了。”
“是嗎?冇打過你?我還覺得你每天在家被她虐待呢。”孟軍說。
“冇有舞伴還跳甚麼舞?”老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