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嗎?是如許,但審判這事,我實話奉告你,是方局長分歧意。”徐副局長說。
徐副局長坐在辦公桌前麵,兩條腿放在桌子上,我出去後,他也冇有把腿放下來。
公安局的門口,幾個工人在掛大紅燈籠。
“那我去找你們方局長。”我說。
“不是,他交代是有人讓他去白書記家偷畫的。”我說。
“他出差了。”徐副局長說。
“就我本身去?”我問。
徐副局長放下腿,從櫃子裡拿出一瓶茅台酒,又拿上一個小酒杯,他斟滿後喝了一口,說道,“彆的酒我都喝不慣?我隻喝茅台,我本身買的,也有發票。”
“是一把手,但這個事他聽我的。”
“有的女孩給他談了幾天愛情後,又跳橋了,死了。”徐副局長說。
“是啊,有題目?”我說。
“很簡樸,我就說了一句,這個侯勇是個精力病。”徐副局長說。
“這個徐局長還會跟我協商?”我說。
“是嗎?事情時候喝酒?”徐副局長說著又斟滿一杯,“來,你嚐嚐,看看這是酒嗎?”
“這很普通啊,把人都救了,這要求不過份。”我說。
“我不喝,我對你吸甚麼煙,喝甚麼酒不感興趣,我想問的是,為甚麼公安局不讓我們紀委來審判魏民?”
“精力病,你冇搞錯吧?他如何會是精力病?”
我給林可嬌打了一個電話,林可嬌說讓我去市公安局找徐副局長。
“冇甚麼意義,你從速去吧。”林可嬌掛了電話。
說完這句話我就悔怨了,我不該等閒把這事就奉告徐副局長。
“方局長不是一把手嗎?”我問。
“你還是去一趟吧,這是焦書記的意義,他說這事辦不成,明天就不消來上班了。”林可嬌說。
“要不要來杯酒?”徐副局長說。
“你瞭解錯了,這個姓魏的差人和我們一個案子有關,我們有權對懷疑人停止審判。”
“你說我有精力病?籌算也帶我去精力病院鑒定?”我說。
“你說精力辦?不是文明辦嗎?”徐副局長說。
我掛了電話,開車去公安局。
看門的保安看了看我的證件,奉告我徐副局長的辦公室在五樓。
“不是他本身他殺,是他鼓勵人他殺。”
“你是說侯勇跳橋他殺?”我說。
手機響了,是鄭芳的電話,她說馮書記帶省人大的同道來區裡調研事情,改天再和我約。
“我先走了。”房紅蕾說。
“我是區文明辦調疇昔的。”我說,“你問這個乾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