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其然,墨不凡和穎兒進入小樹叢中,不消五分鐘,就發明瞭一隻兩斤重的野兔。
固然是山腳下長大的孩子,但是,穎兒還是第一次見到狼群。並且,她也聽村莊裡的人說過,狼群出動,那是比老虎進村還要可駭的事。起初那些年冇有槍的時候,村莊裡的人被狼群襲擾,可謂苦不堪言。厥後,有了獵槍,這類環境纔好轉。
“恩恩,大哥哥真棒。”穎兒撒開歡兒,一蹦一跳地跑遠去撿兔子。
也就打了一個來小時的模樣,墨不凡和穎兒收成頗豐,一盤點,兩人美得跟吃了蜜一樣。
墨不凡正籌算回話,俄然,一陣鋪天蓋地的暴風吹過。大風,把樹梢上的一些雪花給吹了下來,落在人的後脖頸裡,涼涼的。
話音剛落,隻見墨不凡簡樸地瞄了一下,隨後就扣動了扳機。
“啊?”穎兒看到這一幕,當場傻眼。要曉得,這但是有五十米開外啊,氣槍上麵固然有對準鏡,但是這對準鏡的感化在於植物靜止時。如果獵物跑起來,那根基冇甚麼感化了。
“好啊,那就在我家屋前麵建一棟屋子,我要跟著你打獵。”穎兒天真爛漫地笑道。
但是,這位大哥哥竟然一槍就把那兔子給乾掉了,實在是太不成思議了。
看到他這個奇特的行動,穎兒獵奇地問道:“不凡哥哥,你放這麼多槍彈乾嗎?”
狼群!墨不凡內心一動,他曉得在冰天雪地裡他出奇‘榮幸’的碰上,最令人頭痛也最令人驚駭的植物。
墨不凡摸了摸手中的氣槍,俄然感受血液刹時沸騰,一種久違的鬥誌又在貳心中升起。
穎兒還不曉得產生了甚麼事呢,搖點頭道:“傳聞之前有,厥後被鎮上的人打了很多,就不敢靠近人的活動地區了。現在,深山裡另有,這四周我冇有見過。”
就算她老爸那樣的老獵手,那麼遠,也一定夠得著。
他一下子站住了腳,微微一昂首,抽鼻子嗅了嗅。
怔了了好一會兒,穎兒才吃驚道:“哥哥,你如何打的,實在是太短長了。”
墨不凡這時,也扭過甚來一看。
墨不凡笑嗬嗬地說道:“哥哥之前當過兵,槍法還拚集。好了,快把兔子撿返來吧。”
這兩人一個賣力開槍,一個賣力撿獵物,共同的天衣無縫,忙活的不亦樂乎。
“好耶,好耶,不凡哥哥你真短長,比我爸爸還短長。”穎兒毫無儲存地嘉獎道。
這會兒,野兔已經跑出五十米開外了。穎兒泄了口氣,腦袋耷拉下來:“太遠了,打不到了,這隻兔子太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