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火機看這個棺材的木頭都已經腐朽成如許,竟然還能這麼完整,忙低聲說:“你彆亂摳,製止把它弄散架了,我可還冇籌辦好呢!”
“我們先把這棺材蓋弄下來吧。”打火機用手一試,發明它是釘死的。他又不敢用太大的力量,怕它散了架:“用工兵鏟!”
每一個金餅和金元寶的重量都很沉,足有一斤重,遵循現在的金價一克三百,光是金子的代價,就有十五萬,如果算上文明代價,一塊金疙瘩,真的能夠換一輛五十萬的寶馬x3.
究竟證明,他並冇有那麼好的運氣,在棺材的尾部,並冇有金碗,有的隻是幾個近似香爐一樣的東西。香爐已經爛掉了,就算把它拚接起來,也不值幾個錢,以是他底子就冇興趣。
“好了,我們從速脫手吧。”瘦子憋好了一大口氣,以後上前,籌辦脫手。
打火機附笑一聲,然後一小我用工兵鏟撥住古屍的腳,彆的一小我伸手將內裡的金餅金元寶弄了出來。
但棺材蓋的破木頭被拋棄的那一頃刻,一股非常噁心帶著惡臭的氣味劈麵而來。更加獨特的是,這氣味是有色彩的,竟然是黃色。
屍身已經乾癟,腐臭,看不出本來的臉孔。這死人指甲很長,一些白頭髮與爛掉的頭皮脫落,部分骨頭和牙齒都露了出來。能夠是因為棺材的密封程度夠好,以是還冇有全數爛成白骨。
瘦子嘿嘿一笑:“必定是貪贓枉法來的,要不然一個將軍,哪能有這麼多錢陪葬,我們這叫替天行道啊。”
打火機把目光從金碗中收了返來,以後點了點頭:“冇錯。必定另有彆的寶貝在。”說著,朝那副棺材努了努嘴。
打火機也有同感,這破棺材還真挺難整的。
瘦子一數,好傢夥,光金餅就有十二塊,金元寶二十三個。
“我滴個乖乖,要發財了。”“這但是鈞窯啊。”瘦子和打火機喜滋滋地一人拿起一個瓷瓶,塞進揹包裡。
瘦子把金碗和金盃子都裝進了揹包,內心頓時結壯很多,這一次總算冇有白來。
以後,瘦子和打火機兩小我齊脫手,將棺材蓋的碎片扔到一邊。
再投眼細看,棺材裡躺著一個穿戴盔甲的死人,因為年初太遠,衣服和身材已經爛在一起了,最可駭的眼部被一些碎木屑擋住了,以是還算冇把瘦子嚇得叫媽媽。
瘦子雖說是考古專業的門生,但此行並不是來考古的,以是他對古屍並不體貼,他更體貼的是內裡有冇有寶貝。
如果換做東偉,必定會和他好好唱和唱和,開開打趣,也能在無聊的盜墓的過程中,多增加一些興趣。但是這個打火機,恰好是個不苟談笑的主,可冇他那開打趣的心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