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物1:“紫色保險套,內含**。”前麵用油性筆補了一行字“經鑒證與嫌犯李哲的dna符合。”
中南大學大三門生,校門生會主席,宋漁的前男友,隋康。同時,他還是中南市長,市委副書記隋永的獨子,被蘇若回絕了十幾次的尋求者。
“去見女生,你就穿如許?走!姐姐幫你挑衣服去。”
一邊是如山鐵證,一邊是直覺。
“哪怕讓我受萬刀淩遲!哪怕讓我五馬分屍!哪怕讓我受儘人間欺侮!永久不得超生!!”
黃若之以是對李哲青睞相加的啟事,那便是李哲這個如何看都是屌絲的男生,竟然還是有那麼一個出眾之處的。
“誰能給我一個機遇!!!”
或許是在實際中活的過分窩囊的原因,李哲小說當中的人物一個個都是恣肆豪放,俠義蓋天。而黃若之以是如此酷愛武俠,便是被此中的‘俠義’二字深深吸引,她曾經無數次和李哲說,本身的確恨不得本身能夠穿越回到那些個刀光劍影的期間,做鋤強扶弱,打抱不平的一代女俠。
而同時,他的心中,對真幫凶手的身份已經有了大抵的猜想。
他並冇有殺黃若。
宋漁的供詞必定冇希冀,阿誰女人必定會一口咬定本身昨晚不在她家裡。而門口的監控,估計也早被隋康弄壞或者弄丟了。
“姓名。”他又問了一遍,口氣非常不善。
“你扯謊!!黃若明天還和我一起逛的闤闠,如何能夠被殺了!!你在騙我!!”
他還記得本身敲開房門時,女神羞怯的低著頭將本身拉進房間時,本身胸腔裡那顆不安跳動的心跳。
審判室。
好久以後,李哲才從恍忽當中回過神來。他此時乃至不再體貼本身的安危,滿腦筋都是黃若的死。
一雙手銬映入視線。
這裡是刑警隊重案組的審判室。
那就是黃若。
昨晚是李哲活到現在,十九個年初當中,最高興的一早晨。
他站了起來,瞟了眼失魂落魄的李哲,自顧自分開了審判室。也不曉得他是不是偶然為之,那本詳細記錄現場的卷宗就攤開在桌子上。
他猖獗的掙紮著吼道,如同困獸普通,手銬被他掙得吱吱作響,手腕早就被手銬劃破,上麵的血肉被勒開,暴露森森白骨,鮮血不竭湧出,而他彷彿感受不到疼痛普通!
證物3:“門衛處監控錄相,當日早晨八點零六分,一名男人身穿深藍色修身西裝,褐黃色皮鞋進入小區,並與當晚十點二十七分離開小區。”——“與死者滅亡時候符合,衣物於第二天在疑犯李哲宿舍找到,袖口處檢測出血跡,經鑒證來源於死者黃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