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人大戰_第二章 古代奧運會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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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國王說被趕走就被趕走了,這當上國王也忒輕易了點吧。在古希臘的傳說中,和國王打賭、與誰誰決鬥、娶了國王女兒,如許的例子實在太多,套路也都差未幾。就當隨便聽聽罷了,千萬彆真當一回事。

彆的,當時要想插手奧運會不是按成績,而是遵循社會職位。隻要社會職位比較高的人,纔有機遇插手奧運會。參賽者必須得是希臘的自在民,品德上不能有汙點,仆從、戰俘和外族人也不能插手。很多人攻訐說,現在的奧運會隻是極少數人的活動會,跟淺顯人冇啥半毛錢乾係。實際上,古奧運會何嘗不是如許呢?現在隻要你程度高,比如100米能跑到9秒57,跳遠能跳到8米96,跳高能跳到2米46,你還是必定有機遇插手奧運會的。而在古希臘,博爾特說不定因為出世不好,一輩子就隻能當仆從呢,更不要說插手奧運會了。

這段期間,古希臘的各個城邦固然也在不竭地忙著搶地盤,爭老邁,但相對來講還算戰役。是以,他們把活動會搞得像模像樣。不過這時的奧運會略微有些單調,女性不能參賽,乃至去現場旁觀比賽都要被正法。不像現在的大門生都喜好打個籃球、踢個足球,為啥呢?吸引女同窗的重視唄。不得不說,當代的各種軌製確切非常殘暴。

古奧運會開初並冇有這麼多項目,裡約奧運會就有306個小項,它當時隻要一個短跑項目,192.27米的競走,也稱為“斯泰德”,這也是厥後的飛人大戰的雛形。至於當時的冠軍成績多少,賽後能收到多少紅包,有木有機遇插手真人秀節目,現在都不得而知。古希臘人特彆喜好玩數字遊戲,還讓人感覺很有學問。比如說,這個比賽的間隔設置就非常特彆,相傳是大力神腳長的六百倍,歸正現在也冇法考據。

而優勝者的勝利也被看作是本城邦的勝利,是城邦強大、不怕仇敵進犯的有力意味。是以,各城邦都要召開昌大的慶賀典禮,歡迎他們的豪傑榮歸故裡。這跟現在的環境很類似,比如騎士隊奪冠後,圍滿鮮花的大巴車載上統統的隊員在全部都會中遊行,接管粉絲們的喝彩:“詹詹,我愛你!”獨一分歧的是,古希臘那會冇有車,都是找幾個有力量的年青人抬著,跟現在的嫁閨女、抬花轎很類似。

一說與宙斯的兒子赫拉克勒斯有關,說他力大非常,被稱為“大力神”,當時的神實在太多。他跟伊利斯城邦的國王打了一個賭,如果他在半天的時候內把堆滿牛糞的牛棚打掃潔淨,國王就送他300頭牛。誰知他不消半天就完成了任務,這時國王卻懺悔了。因而他一氣之下,就趕走了國王。為了慶賀勝利,他在奧林匹亞停止了一場昌大的活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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