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哥,你倒是很會打扮,一開端我愣是冇認出你來。”路上,我對四哥說。
“扔渣滓箱裡去了,早就扔了!”冬兒說。
“好,好――”我邊接聽電話邊到了鞋櫃子邊,拉開抽屜,公然見到了一個報紙包,翻開一看,公然是那把槍。
“你不能住在這裡,這不是人住的處所。”我對峙著:“女朋友在怕甚麼,我那邊很安然的,走吧。”
我因而分開海灘,直接回我的宿舍,自從那次海珠發明瞭槍以後,我就把槍藏到了一個新的處所,在衛生間抽水馬桶的水箱裡,用塑料布周到地包裹起來。
“啊――”我一聽,呆了。
“我給你說,頓時把槍送出去,今後不準你再弄這個……聞聲冇有?”冬兒的聲音很嚴厲。
我一聽,如釋重負,本來冬兒冇扔,忙說:“好――”
“哦……還是你留著吧,或許你能用得著。”四哥說。
“啊甚麼啊,你還捨不得?你這是作死,你曉得不?”冬兒說:“我冇想到你跟著黑社會的人混了幾天,竟然到了這個境地,竟然敢玩槍,你真是作大了……你還要不要命啊你?”
“你甚麼你?你功德不學,跟著黑社會學會了玩槍,真有本事啊你!”冬兒彷彿很活力:“小克,就算我們餓死窮死,也不無能違法的事,我給你說過冇有,你記著了冇有?”
“不到萬不得已,不要用槍,”四哥說:“你把槍放在家裡是不平安的,很輕易出事……我想了下,還是放在這裡吧……這處所隻要你我曉得,今後,如果必須的時候,就來這裡取。”
四哥哈腰低頭蹬著三輪車,邊說:“嗬嗬,這是根基功罷了,冇體例,逼的。”
“是的,正兒八經的五四,另有槍彈,我轉頭給你拿來,你留著防身用!以防不測。”我說。
“啊……那你把東西放那裡了?”我倉猝問。
我說:“我給你一把槍,你要不要?”
正沿著濱海路走著,俄然劈麵疇昔一輛玄色轎車,轎車顛末我們身邊時,愣住了,接著窗戶搖下來:“哎――三輪車,停下!”
“不要在這裡住了,到我那邊去住!”我說。
我不懂四哥為甚麼說是根基功,固然不懂,卻也冇問。
“抓緊把槍送走,我再也不要見到它!”冬兒說完掛了電話。
我一把拉住四哥的手:“走,跟我走――”
走到茅舍跟前,這是一座用鬆樹枝搭成的建議茅舍,內裡很小,低矮,在內裡隻能哈腰,站不起來,空間也隻能容一人,地上鋪著乾鬆枝,另有一床棉被,中間放著用飯的東西,這就是四哥現在的居住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