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述縣長,這枚物證就是從高縣長用餐桌子底下找到的。”
這時孫瑞海放開當盾牌的差人,這名差人一邊擦汗一邊道:“陳述局長,我們接到線報這裡有人販毒,我們不熟諳高縣長,就出了曲解。”
鄭恩來的盜汗一下子就下來了,先不說高軒有冇有罪,就算有罪也不是說抓就能抓,起首要先報縣委備案,然後再按法度走,如許直接用槍指著高軒,這個任務誰擔?
張同起伏聲道:“亂操琴!公安局抓住販毒分子和高縣長甚麼乾係?”
“不是!是他從一邊撿起來的,就說是我們的東西,較著是栽贓。”向蘭大聲說。
高軒道:“賀書記張縣長這件事還是有鄭恩來局長跟你們解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