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曉得,是有這麼一回事兒。但我記得不是局黨組定的,彷彿是當時的秦局長表的態。”
接到插手第二次分房委員會的告訴後,辛處長和處裡的同事要他在集會上必然要大膽地為本處室的同道去爭,因為他是負擔本處室全部同道的重托去插手集會的。
肖天虎點頭晃腦地說:“我們處裡的宋佳妮同道提出了一個新題目,她向我反應說:她們住在南郊宿舍的十幾戶同道,當初搬疇昔的時候局帶領是許過願的,說那邊離單位太遠,上放工很不便利,又冇有班車,讓她們先降服一下困難,此後局裡再分派住房的時候,讓她們全數搬返來。宋佳妮要求此次分房應當兌現疇昔局黨組的承諾,並在分房體例中把這條明白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