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開朕的奸臣_244 癈除皇後之位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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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太後殷殷切切的拉著兒子劉陵的手,分開多日的母子兩人,一起前去大司空府,享用溫馨卻長久的母子親情。

董卿昂首看著她,笑道:"是五十金哪!一名侍婢所領之月俸,不過是二兩銀子,香蘭就算乾了十年,再加上常日的犒賞,也弄不來五十兩黃金啊。更何況她捨得砸下,終其本身平生也賺不到的五十兩黃金去買來螢石,隻為了在皇陵裡搞鬼嗎?莫不是奉了誰的號令,她怎會這麼的分歧常理?"

寧王若強行帶著董昭及皇後所派去擄人的侍衛,進入宅子裡,劈麵與林陽兒對證,恐怕她會很難辯白,不過當時的環境,實在也冇有需求這麼做了。

董卿瞥了香蘭一眼,緊接著對著皇太後,緩緩說道:"為求謹慎,草民懇請皇太後將盛昌珍寶行的統統掌櫃給宣詔過來,信賴很快的便能指認出來,螢石粉究竟是那位宮人所買入?我想那小我,應當是在這裡纔是。"

"姐姐!"這時,董昭不再遊移了,立即朝著本身的親姐姐,奔了疇昔,道:"那些皇族都走了嗎?"

林陽兒因為鄭縣賬糧之事,將封地抵押了出去,她在短時候以內,是拿不出太多的金子出來,因而香蘭纔會以皇後的名義來勒迫店家相讓。

"冇有記錄是何人所采辦,不過買賣的過程卻詳細的記錄於說明欄內。"董卿緊接著低頭讀出賬冊裡所記錄以內容,道:"買入者,不肯俱名,年約廿歲,細眉,丹鳯眼,鵝蛋臉稍寛,鼻塌,膚白稍瘦,身長五吋一,隻肯出五十金,並言明是皇後之命,故本店不得不相讓之。"

董卿取過了賬簿,直接翻到記錄著夜明珠的那一頁,低頭看著上頭的記錄,不疾不徐的開口說道:"盛昌珍寶行記錄,初春十二日,宮裡派人以五十金買走夜明珠。一顆夜明珠因為破壞,導致身價大跌,但,就算是已經破壞,因為其會在夜裡發光的罕見性,起碼也值百金啊。隻拿出五十金,店家豈肯相讓?因而那人隻好亮出了宮裡的身份,以宮裡或人的名義,采納半威迫的體例,方得以購入。"

關於皇陵異象之事,她最輕易被栽贓,為了防備萬一,她早已將珍寶行的賬簿給弄到手了。

香蘭聞聲皇太妃對她的措置,竟然是杖刑一百,立即嚇得暈了疇昔。

那不是生不如死了嗎?

聞言,林陽兒的雙腿頓時一軟,傾刻間,整小我已癱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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