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堂中令領主李斯特都戀慕的法爾藍毛毯現在已經被噁心的泥靴蓋上了章印!那種感受就像文人發明光輝的莫高窟被無知的先人擅自塗改篆刻了普通難受!
“等荷葉洗完毛毯後,割了她的舌頭賣給人估客,賣的越遠越好。”
“又是這條令人膩煩的瘋狗!蕊兒,你先帶前麵的客人們到二樓去。然後把德克薩斯給我看好,彆讓他做甚麼傻事。荷葉的事情我會處理安妥的。”蘭逸拍了拍蕊兒的肩膀,大步走進屋內。
蘭逸暗罵一聲,笑著推開莊園柵欄向二層小樓走去。心中卻在迷惑,約裡克的車鈴都響了幾聲了,蕊兒如何還冇有出來?
作為領主夫人的狗,蘭德裡對蘭逸的莊園能夠說熟門熟路。
這纔是讓蘭逸最頭疼的事情!這個年代冇有大卡車冇有起重機,年青的橄欖還能夠通過大牛車去拉,但是年紀大的如何辦?要曉得橄欖但是越老越值錢!龐大的好處擺在麵前,蘭逸可不會坐視不睬!
真夠不客氣的!
第三件則是去波羅的拉梅爾搬運橄欖!
谘詢了高斯老頭後,高斯老頭也表示愛莫能助,他獨一能幫手的就是讓橄欖樹在運輸途中保持活性,不至於轉栽後死掉。
“少爺!您終究返來了!”
“德克薩斯!幫我做件事!”
“如何?領主夫人都說了荷葉是我媳婦,你竟然還想反對?我要把你對夫人的不敬奉告李斯特大人!李斯特大人會狠狠整治你的!哦對了,夫人叫你快去領主莊園議事,去慢了謹慎你的腦袋不保!”
除了讓高斯老頭改進地步出產外,他現在統共有三件事還需求持續運營。
“先生請進!”蘭逸再度先上馬車為高斯老頭撩開車簾,“這裡已經是卡爾瑪拉最好的莊園,之前一向是鄙人在住,當然此後但願您能在這莊園內住的放心!”
吸――呼!
蘭逸將徽章揣進兜裡,不去打攪黯然神傷的高斯老頭,揉了揉眉冷靜打算著本身的事情。
蘭逸走到他麵前,將青花瓷茶杯壓下,再將他手裡的鬆餅打掉。
如果因為態度倨傲讓蘭逸不滿,那殺他一兩個兒子後,他還得為了剩下的一兩個兒子給蘭逸賣力!
第一件就是二十天後的太上王五十大壽,到時候必定要跟著李斯特去一趟王宮,為本身的橡膠輪胎翻開商路。如果倒黴用王室的力量以及貴族們所需的優勝,在這個通訊不發財的年代,要想提高橡膠輪胎能夠需求兩代人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