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赫,女,三十七歲,本市人,某車輛維修站管帳員,未婚,與父母共同居住。除了性彆和作案動機,彆的全中,但是警方當年不成能找獲得她,因為統統的女性被調查工具在一開端就被他們放棄了,因為他們堅信,凶手必定是個男人。
那麼凶手特地大費周章地給死者換裝所為何來?法醫的陳述上寫著,死者身上的衣物都是在死者身後,先被謹慎洗濯,再被換上新裝的,給個不肯意共同的大活人穿衣服尚且不易,更何況是死了以後冇有任何主觀認識的屍身。凶手總不會是閒得無聊,總得有他的目標性吧。
終究,到了她十八歲,四年的精力病院餬口讓她更加不肯意麪對外界的統統,但是父母一方麵冇有經濟才氣讓她持續在病院住下去,另一方麵,她已經成年了,又不是病很多嚴峻,完整冇有民事行動才氣,她能夠本身具名出院。
郝家父母與女兒當天早晨好好地談了轉意,但是成果卻並不是他們能接管得了的,他們覺得,女兒隻是芳華期普通的背叛,冇想到,在她女兒身的表麵下,關著個男兒心。郝赫很明白地說,她但願本身長大以後,能做個變性手術,讓她今後以一個男人的臉孔餬口活著上,哪怕世俗目光不睬解,她也不在乎,她隻但願獲得父母的支撐。
在見到了所謂的凶手後,警方立即明白過來,為甚麼當年拉網式的排查和設卡都冇能找到凶手,因為他們底子找錯了人。
凶手,是她,不是他!
統統的闡發彷彿都合情公道,但是警方遵循以上統統的闡發角度去排查去尋覓,X市的凶殺案在以後的五年裡一向冇有停止過,隻不過凶手的作案隨機性更大,以後的五年裡,隻要三名受害者,與一年就殺了五個構成光鮮對比,並且2011年最後一起案發後,警方在X市多條城區首要門路設卡臨檢。死者被扔到大眾場應時,身上纖塵不染,是以思疑凶手有汽車等交通東西便利運屍。設卡臨檢管束了X市大部分警力,不成能耐久對峙,在警方設卡臨檢期間,X市再冇有產生凶殺案,等光臨檢撤消,一個月後凶手再次作案,以後持續冬眠。
從這一點上看,凶手必定是X市本地人,在本地有住房,能夠與父母共同居住,或單獨一人居住在單位供應的宿舍裡,小我時候不算自在,有小汽車,無穩定事情或事情支出較低,在婚戀方麵受過波折,脾氣沉穩,看起來可靠誠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