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不得警方在大人身上始終冇能找到與凶手聯絡起來的強有力證據,那是因為凶手的重視力。自始至終都在孩子身上,他是通過這些孩子。才找到父母的。
事情有條不紊地安插下去,阿誰時候,文沫很少參與警方的本色事情,因為在刑警的印象中,心機專家是文職職員,動動腦袋就好,打打殺殺跑腿的事,還是由他們去做纔對。
如果說凶手的目標全在孩子身上,那麼殛斃那兩個大人美滿是障眼法?不對不對,如許的話如果把一家人都帶走,然後神不知鬼不覺地措置掉兩個大人留下孩子就好了,為甚麼必然要將一家人全綁在餐桌旁?將一家人殺死在餐桌中間對凶手是一種非常嚴格的心機表示,那是他必須完整的事情,對凶手而言有著特彆的意義,不然他大可不必如此吃力地做上一桌子好菜,然後還要當著幾具屍身的麵吃下去很多。
此時餐桌邊上,放著五把椅子,四把與餐桌色彩很搭配,看得出來是一套,多出來的是個空坐,餐具有明白利用過的陳跡。
“並且,隻要凶手將孩子緊緊圈住,家長本身並不激烈的抵擋誌願會降至最低,至於幾人被捆綁的究竟,我還是偏向因而受害者本身在凶手的要求下做的。具有反窺伺才氣的凶手,本身會戴手套,那麼他會給受害者也戴上手套的能夠不小,以達到混合警方視野的目標。”
一個幼小的生命,人生還冇有開端便強迫閉幕,但凡是人,都會感覺悲傷難過。文沫很瞭解這些差人的表情。在外人眼裡,差人冷酷無情,對彆人身上產生的悲劇漠不體貼,實在那隻不過是長年累月直麪人間最醜惡征象的自我庇護,不然的話,對每一個受害者都感同身受,他們隻會把本身逼瘋。
文沫比及集會室裡的爭辯告一段落,才終究第一次開口:“從作案伎倆上來闡發,犯法懷疑人,應當就是一個。”
“不錯,後兩起案件給人的感受,與第一起案件具有高度分歧性,哪怕第二起案件另有位老年死者。信賴大師都曉得,女死者董憶被凶手殺死在離門不遠的客堂處,這申明甚麼?申明在凶手的眼裡,她冇有任何代價,不屬於這個家庭的構成部分。”
一個是如許,能夠是孩子方纔洗完澡吹乾的,兩個是如許,或許是個偶合,但是四個孩子都是如許,特彆是兩個小女孩,凶手紮的辮子有些歪歪扭扭,但也能看出被經心潤色過的陳跡,哪怕一丁點碎頭髮都被凶手用彈力素打順,塞出來,起碼從表麵看起來,很順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