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罪與罰_捕魚成功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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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步行街逛來逛去,消磨時候到現在,省下用飯的錢,在街邊的報刊亭裡買了本期間週刊。好貴,20塊錢,相稱於我一天的飯錢,心疼了一下,卻還是忍痛付錢將雜誌揣進懷裡,悄悄罵那傢夥如何就不能選個便宜點的聯絡暗號,不曉得我是貧民嗎?

還冇等我反應過來,已經被四五小我死死壓在地上,動?想都彆想,好險冇憋死是真的!

我冇坐車,一起從步行街走到中間公園,6點50,提早達到。

實在對於此次會晤我內心是有躊躇的。

湖邊長椅有好幾條,我沿著湖走動一圈,才明白為甚麼湖邊早晨冇有燈了。六條長椅。四條都被一對對鴛鴦占有,抱在一起像兩條缺氧的魚一樣深深擁吻著。有的乃至行動標準大得過份,讓我在不美意義再看第二眼快步走過的同時,不得不平氣他們不怕冷的精力,至於這麼**嗎?實在不可開個房去。

“是啊。”

我的左手很快被拽出來,敞亮的手電筒光閃過。

“網上的兩個視頻真的是你發的嗎?”男人直直盯著我。

他影響了我。冇有他。或許我仍然會是工地上一個淺顯的受人欺負隻會忍氣吞聲的打工仔,仍然在沉默中垂垂消磨意誌,不會走上他走的那條路。

“這隻電吹風是你買的吧?”羅沁遞過一張視頻截圖,圖中的電吹風風口衝著被罩,保持開啟狀況。小旅店是不供應這類大功率電器的,獨一的能夠就是凶手買的。

“那你買的東西呢?現在都在哪?”

一顆狂跳的心垂垂安靜下來,兵來將擋,水來土掩,公安局是個講理的處所,他們拿不出證據來,又能拿我如何樣呢?不怕。

“看看他的手!”方纔的高個男人衝著幾人喊道。

實在文沫是偏向於在抓捕現場先行審判的,從中心公園到公安局,需求十五分鐘車程,充足安立桐沉著下來了。

“帶走。”

發貼子,實在是很冒風險的行動,現在的網警很短長,哪怕有蛛絲馬跡,他們都能順著那根又細又埋冇的藤摸到你這顆瓜。

差人從他身上搜出的證件顯現,他叫安立桐,本年27歲,西南邊綞小鎮人。在本市冇有辦理過暫住證,也冇有他的社/保/資/料。

“我早退了。”收回打量,我儘量讓本身的語氣看起來很友愛。畢竟我們兩個都是警方在追捕的工具,他與我打仗必定也是驚駭的,我冇有需求再引發他的警戒,萬一再被誤傷一下,連進病院都進不起,可真得不償失。他比我高出一個頭,看身形非常結實,我那裡是他的敵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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