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虧我幾周後處理了這件事,也同時完成了兩例以人類為標本的嘗試。
記得有一次,我在邁阿密的沙岸上刨坑,當時是淩晨兩點,我有兩個滿滿的行李箱要措置,血都已經開端往外滲了,誰曉得剛開挖不久,我竟然挖到了東西,猜猜是甚麼?
當然了,我也不體味她的脾氣。
“啊!!!!!”
我隻是討厭她那張臉。
我得奉告你們,邁阿密那處所的黑手黨,穿戴好笑的花襯衫,個個兒覺得本身是老電影裡的冷血硬漢,但究竟上,這幫混蛋最多算是半職業地痞,他們用幾個笨拙的蛇皮袋把死人一裹就埋沙地裡了。你們覺得本身在火車站鼓搗黃片兒呢?有種你乾脆用草蓆啊?看看哪個先臭出來。
屋外估計另有後盾軍隊,殺光他們今後,在這都會裡也待不下去了吧。
冇錯,是該死的屍身,是的,我去棄屍,卻在他孃的幾英裡長的沙岸上,一個隨機的地點,幾鏟子下去,挖到了屍身。
活體嘗試是個非常累的活兒,但這是我的愛好,我的奇蹟,我的生命。餬口中必不成少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