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罪_第九章 術士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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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日,醉爵大人腋下夾著方士的檔案,邁著一種螃蟹步與殭屍步交叉的法度,晃進審判室,拉開椅子,跌倒般坐下,翹起二郎腿,翻開檔案夾,翻了幾頁,口中還唸唸有詞:“嗯……中二……天網……還fun……”他俄然合起檔案一拍桌子,瞪著才十三四歲的方士,長歎一口氣道:“說!你來地球的目標是甚麼?!”

天都上層的意義是,這個少年,第一種措置體例:找個政委給他上幾年大課洗洗腦筋,將來為帝國辦事;第二種措置體例:直接扔進潮汐監獄等死,兩條路讓他本身選。而方士的挑選是,先假裝承諾第一種計劃。當分開天都後,在前去囚禁地點的路上他便跑了。

第九章方士

因為其伎倆實在鋒利,有關部分冇法在短時候內通過技術手腕找到其行跡,厥後隻能通過各種硬體限定、解除法,共同傳統的刑偵調查體例,方纔追蹤到了方士。

顛末十年的風景,方士在計算機方麵的成就已被黑客們奉為神話,他的名字被視為一種標杆,越是靠近他的人,就越靠近黑客之神的寶座。

這東西用起來很簡樸,起首,給手機、條記本電腦、便攜式智慧播放器,乃至sp(具有灌音、謄寫、掃描、挪動硬盤等服從的電子筆)裝上“鬨客”。然後,不管你是把這法度裝在哪種電子設備上,當你走到一扇電子門的前麵,你隻要按一個鍵,等上幾秒到一分鐘不等的時候,門會開……

總之,從那一年起,還不敷十四歲的方士,就開端了逃亡之旅。幸虧他曉得如何用電鋸以外的東西從atm機上不法取錢,也認識到了埋冇行跡的首要性和本身的傷害處境。

這是方士遭受第一次正式拘繫時的大抵景象,也是彆人生獨一一次被捕。

那是dnd當中的奧秘巫師,獨來獨往,愛好自在,從不循規蹈矩。不依托神黃曆,也冇有導師,與生俱來具有施法的才氣,僅憑直覺而非邏輯便能締造邪術。才氣卓著,無需刻苦熬煉也可具有強大的力量,是以很難與其彆人分享知識,從而被那些平淡的人們視為異類。

二進製天下是他餬口的第二時空,以是在互聯網中他利用了新的名字――方士。

“彷彿在第四引擎那兒加裝甚麼東西。”方士回道:“我連接一個四周的矮野生人,看看能不能跟他通話。”他緩慢地操縱了幾下,未幾時,大螢幕上又多出了一個分屏,螢幕中視頻信號是透過玩具矮人的眼睛傳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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