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進的平凡生活_第九十八章 天大官司 地大銀子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

“不,我必須改正你一個弊端,不是我要多少錢,而是這件事需求多少錢。謀逆,海盜,這都是極刑,並且招安這件事,即便是巡撫,也不能一手遮天。畢竟兩廣總督是最大的,冇有他點頭,事情如何做的成?”

“如果我甚麼都做不到,你又何必找我當這個過橋呢。不過我也有前提,第一,必須讓我分開這院子。不管是辦招安還是談這件事,都需求我去談,待在這甚麼都做不成。第二,你不能急,這類事不是焦急的事。第三,你見到林鳳以後能夠難過,但不能打動,不然害了本身彆怪我。第四,把你們在官府的耳目交出來……”

自泰老翁到林家兄妹,他們做了多年海盜,手上必定有一筆積儲。但是這筆積儲的體例和把握力度則說不好,畢竟眼下林氏艦隊內部也不穩定,如果積儲落在外人手裡,這件事就冇法談。是以,在推動這件事之前,範進起首要肯定的就是這筆錢的存在,其次就是這筆錢的詳細數量。

林氏聽了範進的歹意測度不怒反笑,“範公子,你是不是覺得我開不起這類打趣?你這就錯了,我們海上女兒不是被男人摸動手就要死要活的小家碧玉。為了一頓飯,或者一口淨水,連命都能夠拚,身子又算甚麼?如果真把我逼到那一步,你說的那條路……我會考慮。不過我傳聞殷總督是老頭子?還是算了吧,我找男人也得找個年青有力量的,找老頭冇意義。以是還是聽你的定見比較好,我出錢。”

林氏道:“範公子,你隻知其一,不知其二。宋朝天子是否藏了錢在南澳,小女子也不敢下斷語。但是太子樓確切有一筆寶藏在,這筆寶藏的數字也絕對對的起這個傳說。範公子說天大官司地大銀子,那這筆銀子充足買一小我不死,也充足買我們招安。大哥之以是有立國之想,就是因為我們發明瞭這筆錢。有了這筆經費,就足以保持軍隊,招兵買馬,乃至自主為王,也並非是做夢。這筆金珠埋藏之處,隻要我和大哥兩人曉得。大哥的為人,範公子應當清楚,就算你打死他,他也不會說出這些財寶的埋藏之地。隻要朝廷情願招安我們,我就把寶藏交出來。”

“你誇我的事,不消急在現在,等轉頭有的是機遇嘉獎。這就比如做買賣,一方麵有了誠意,另一方麵也會表示出誠意,如許買賣才做的成。既然林女人情願拿錢,我也給你點好處,讓你和林鳳見一麵,你情願不肯意?”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