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也個個神采凝重,緊隨他進門。因為我們都內心清楚,恐怕另有一場硬仗要打。
“我丈夫說,此次彷彿是個大賣主。還是個老外......”女子怯懦著說,“我文明程度不高,也不會講外語,我丈夫就讓我先來談談價。”
“先給你丈夫回個動靜。”我把手機遞給那女子,“就奉告他,你們的買賣統統普通。其他甚麼也彆說。彆耍花腔。”
“快去。”我催促道。
本來,這是一對專門倒賣文物的伉儷。
先前他們已經停止過一次驗貨。買賣兩邊都很對勁。遵循這對伉儷商定的暗號,假定徹夜第一次買賣順利,那女子會給丈夫發條資訊,她的丈夫會再安排,詳談第二次文物不法買賣。
傍晚時分。
淩晨。當我們扒開濃霧,走出大山,手機逐步信號變好,也得知東山市局第一輪審判已經有了成果。
“哦,我普通早晨這時候過來,拍門敲三下,他就出來了。”那女子說。
但是昨晚,那女子奉告丈夫統統普通後,她丈夫簡樸回個“嗯”,以後就再也冇有任何迴應。
“不敷。另有‘第三案’。”關望星這回又像個不通情麵的木偶,安靜地繞過歡迎人群,忽視掉統統衝動萬分籌辦跟他握手的人,直接往大樓的集會室內裡走。
“如何回事?”其他人也吃緊忙忙,跟從他下車。
等了半天,卻冇有任何動靜。
關望星也叫人立即泊車。拿好其他幾名盜墓分子的手機,籌辦隨時答覆那女人丈夫的動靜。
按理來講,既然先前已經曆過一次貨,不法買賣文物的兩邊就會儘快完成買賣。最開端承諾買賣多少,就儘快兌現多少。不然夜長夢多,還極輕易引發差人的重視。
這回,我們需求那女子把她丈夫給哄出來,共同我們警方抓捕。這也是給她一次戴罪建功的機遇。
俄然,不曉得誰大喊一聲:
那女子隻是賣力驗貨買賣,而她的丈夫賣力聯絡文物犯法高低流的買家賣家,那纔是真正的幕後主使。據她所說,她的丈夫目前還躲在東山的深山老林裡,還在“探查”墓穴。
我們冇有開警車。隻要幾輛本地牌車,載著便衣差人,相互保持著必然間隔,謹慎地向東山進發。
審判室那邊也傳來進一步成果:遵循那女子和她丈夫的商定,一旦買賣完成,再等三天,她和丈夫會在東山上另一埋冇地點會麵。那邊是他們的一處倒賣窩點。
莫非我們透露了嗎?直到回到東山市局,我們還大眼瞪小眼,瞪著那幾部手機,焦灼地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