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甚麼人這麼殘暴?”我皺著眉頭說,“動手太暴虐了,砍成這個模樣。”
我不放心腸又環顧了院落一週,院落四周的雜物還是那樣錯落有致地溫馨地待在牆角。俄然,我發明瞭位於廁所一旁的角落裡有個不起眼的水缸。
“小孩子穿四十碼的鞋子?”窺伺員在一旁插話道。
“師父,屍身上冇有發明束縛傷。”我細心看了看死者的樞紐部位皮下構造,說道。
“凶手會是個甚麼樣的人?”我坐在車上,悶悶地說,“殺小女孩的手腕太殘暴了,一點兒憐憫之心都冇有,還算是小我嗎?”
“隻能說凶手的心智不健全。”師父說,“一種是輕易狂躁的人,另一種是小孩子。精力病人作案的前提是冇有針對性,而本案中,凶手有明白的目標,那就是為了錢,如許有明白功利性的作案,能夠解除是精力病人作案。”
“解除扼壓頸部或是捂壓口鼻形成的機器性堵塞,”大寶說,“但又冇有滅頂的典範特性,這和她頭朝下入水有關嗎?”
林濤在一旁點頭,這是一個首要發明。
“你感覺有能夠嗎?”師父緊皺眉頭,“應當是有個強姦或者猥褻的過程。”
看到孩子的屍身,我們都不由心中一痛。孩子滿身都浸泡在那一缸冷水中,皮膚已經凍得通紅且生硬。一雙標緻的大眼睛瞪得滾圓,像是還沉浸在這突如其來的災害帶來的驚嚇當中。
“死者雙手有多處砍創,屬於抵當傷。”我一邊測量創口,一邊說,“頭臉部多處砍創,最深的創口下方顱骨線形骨折。”
我們都冇有說話。明顯小女孩的死,震驚了大師憐憫的神經,引得群情激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