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支隊接過纖維,放在解剖室的顯微鏡下察看:“這是防水布的纖維,很多衣服都是用如許的質料製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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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偉的過分反應嚇了我一跳,我壓著肝火說:“我們思疑這是一起行刺案件,為了她沉冤得雪,我們必須停止解剖。我給你承諾,解剖完我們會縫合得很整齊。”
“顱腦冇有毀傷,如果是昏倒,隻要能夠是用藥物了。”我說,“取心血做毒物化驗吧。”
“去火車站調一下監控,看他到底有冇有去上海。”黃支隊說。
我喝了口水,說:“再去現場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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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著想著,我就睡著了。
黃支隊看著窺伺員分開察看室,對我說:“你如許說是不是果斷了些?如果因為你的直覺竄改了窺伺思路,可不是小事。”
我和黃支隊簡樸巡查了超市,超市空中儘是積水,我們穿戴膠鞋從東倒西歪的貨架上跨來跨去,冇有發明甚麼有效的線索,估計有效的線索冇被一把大火燒得乾清乾淨,也被高壓水槍衝得乾清乾淨了。
黃支隊彌補道:“既然這裡是殺人的現場,死者又冇有束縛傷,申明凶手是能夠戰役地從最西側的入口進超市,再走到最東頭的床邊。”
“大半夜的,”我說,“一個單身美少婦會讓甚麼人進到本身的超市裡呢?她一點兒警戒性都冇有嗎?”
“按照《中華群眾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我們思疑這是一起刑事案件,且死者死因不明,公安構造有權決定解剖。”黃支隊說,“但願你共同。”
“這個冇題目,”黃支隊說,“經調查,死者下午六點去巷子口的小吃店吃了晚餐。”
“看來我們抓錯人了。”黃支隊說。
我說:“屍身是頭朝床躺在地上的,頭部又有創口,那麼構成創口的時候,血跡確切是沿這個方向噴濺的。”
“招了冇?”黃支隊問。
躺在賓館的床上,現場的景象在腦海中一幕幕閃現。俄然,被水槍衝倒的大衣櫃的模樣閃入我的腦海裡。
“按照消化環境,”我用手術刀撥弄著那些黃油油的胃內容,抬肘蹭了蹭鼻子說,“胃內另有很多食糜狀物質,我判定死者是末次進餐後五小時內滅亡的。”
“那去上海的火車票呢?”我問。
窺伺員搖了點頭:“幾次誇大他冇有殺人,但是對於昨晚的行跡,他隻字不提。”
高法醫還在死者耳部四周用止血鉗鉗下來一塊和皮膚粘連在一起的紅色布片,布片的邊沿也能夠看到藍色的纖維,布片上麵印著M開首的一排英文,筆跡冇法辨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