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對,這是關頭。如果是死者冇有關好門,凶手敢在屋裡開著電視機的環境下進門行凶?那膽量也太大了吧?如果是熟人作案,那麼凶手就更不該該冒這個險,如果拿著凶器進門被死者發明,跑都跑不掉。”
法醫都是好的剃頭匠,對於法醫來講,必須用最高深的刀功把死者的頭髮剔除得非常潔淨,既不能傷到頭皮,也不能留下殘剩發樁。隻要乾清乾淨地剔除死者的頭髮,才氣完整透露死者的頭皮,從而更清楚地察看死者頭部有無毀傷。這類毀傷能夠是致命性的,但是也有能夠隻是輕微的皮下出血,即便是輕微的毀傷,也能提示出死者死之前的活動狀況。
我摸了摸胡楂,說:“這個冇題目。剛纔我又想到一個題目。”
我奧秘地一笑,說:“很有效。”
“不消等血跡查驗了。”我說,“現在我們能夠鑒定甄老頭死在躺椅上,而甄老太死在樓上的床上。”
孫法醫說:“一樣,顱骨輕度變形,其他未見較著外傷。”
我探過甚去看了一眼,說:“嗬嗬,方形皮下出血,金屬類方頭鈍器。”
大寶彌補道:“凶手能拿著凶器靠近死者,申明死者已經睡熟了。”
“對,村民最後一次見他倆就是他們從鎮上買菜返來。”我想起了劉支隊說的話。
大寶點了點頭,說:“這個有事理,我明白你的意義,你是想說,凶手應當是發案當天籌辦過夜在死者家裡的熟人。”
我推開廚房的窗戶,說:“林濤,看來死者的屍身是被凶手從這裡的窗戶扔出去的,然後凶手再繞到屋後把屍身扔進井裡的。”
林濤說:“對,應當是如許,不過,這能申明甚麼呢?凶手如許是節流運屍拋屍的路程。”
“你想想,”我接著說,“凶手直接把屍身從這裡扔出屋外,那麼就申明他早就曉得窗戶的前麵有一口古井。”
我悄悄推開廚房的門,和林濤前後走出來巡查了一週。廚房如同院子裡一樣,很整齊,鍋碗瓢盆都分類擺放著。廚房裡冇有發明剩菜剩飯,但是冰箱裡放著很多新奇的蔬菜和肉。
“完整有能夠。”大寶支撐我的觀點。
“凶手開端籌辦焚屍,但冇有拿過來多少麥稈,設法就產生了竄改,這是為甚麼?”我說,“從焚屍變成藏屍,申明凶手認識到如果著火會很快發案,他要遲延發案的時候。”
“這就更能考證死者是在熟睡中遭受攻擊的。”我說,“冇有任何抵當傷和束縛傷,乃至連眼睛都冇能展開。唉,也算是歸天的時候冇有痛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