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李三發楞時,那女子發話了。“我此番偷本身出府,也不是閒得無聊,而是有件大事要辦。這些事我今後會奉告你,你不必心急。”她清了清嗓子,接著說:“至於這大事,還要足下襄助。足下答不承諾呢?”
他叫李三,大抵與城中很多淺顯人重名。實際上他也一樣是個淺顯人,不過是因天生跑得快,便被養父從街上撿回,收做義子。李三的養父是個賊,不過與淺顯的賊分歧,李三的父親隻做稀有的買賣。甚麼叫稀有的買賣?就是買家無需露麵,隻要留下口信,指明要甚麼貨,再由賊偷來,去指定地點交貨、提錢,兩邊全程無打仗,是以也就製止了銷贓時的費事。李三擔當了父親的行當,也做稀有的買賣,因著一雙追風腿,向來冇露過馬腳。
李三悻悻吃了餅,整了整儀容,便背上女子。開初,他覺著背上有個女人實在令人不安閒,因而左搖右搖,又不肯用手去扶女子的腿,想著如此出門必然要遭人諦視,因此牽動了廉恥之心,先羞得一臉通紅,也不敢出門,隻揹著女子在屋裡亂轉,說是適應適應。人一旦內心忐忑,行動也侷促,饒是李三有大力量也背得非常狼狽,背上的女子覺著姿式彆扭,又見李三遲疑不前,便狠狠地踢了他的大腿,厲聲道:“你好歹是個男人!我女兒家還未介懷你倒先扭捏起來。”
“這女子這般玩皮,多數是要諷刺我。”李三想著,是以呆站著默不出聲。女子卻徑直說道:“我是阮家的女兒,行七,小字卿卿,年齒應比你略小些。至於這保全廉恥的體例麼,隻能委曲你像個女子似的用紗裹住頭臉,彆人瞧不見你的長相,你也隻當他們不存在好了。”
一聽此言,李三如夢初醒。大呼到:“甚麼?揹著小娘子去那裡?”
夏夜的長安沉寂如深水,富朱紫家的燈火零散地點綴此中,像星光,像漁火,如有似無,吵不醒長安人的酣夢。
李三被踢得腿腳一軟,忙倚著牆壁立定,向後白了一眼女子,開口說:“你也曉得我扭捏!平白背起個小娘子上街,非親非故,不知根苗,叫民氣裡如何過得去。我隨是下三濫,卻也有廉恥。”
瞧不能問的,如果瞧了問了,被賣主曉得,恐怕要償命。
李三聽了又喜又氣,由著阮卿卿解下玉色的披帛,在他臉麵上胡裹亂裹一氣。束裝以後,李三實在設想不出本身是甚麼情狀,連著詰問阮七娘道:“我這模樣很好笑嗎?”問了半天冇有迴應,阮卿卿隻顧發笑,幾近笑得仰過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