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場:幾個青年球員做一個替補還是能夠的。保羅.史提芬.萬利斯,1973年12月出世,二十歲,進犯型中場,才氣不錯,熬煉一番,還能生長,5萬5年條約。羅伯特.巴比.福特,1974年9月出世,19歲,小號的克裡斯,值得培養,5萬5年條約。
球隊替補球員中就有二世本身,不過到現在本身還冇有替補上場過一次,隻是偶爾一兩次能夠進過大名單,真夠愁悶的。
現在好一點的守門員不是冇有,二世記得的馳名的,大衛.詹姆斯,比伊恩.沃克要強,但是他能來嗎?想要的真不能來,因為現在歐洲聯賽隻能上三名外援,這個可不像後代,出場球員隻要有勞工證,十一名首發都可以是歐盟的,不是歐盟的也能夠上三名外援球員,現在還不可,門將位置現在請外援分歧適,並且馳名現在就成為國門的,英甲吸引力太小了。
二世對球隊的青訓學院還是抱有很大但願,感覺青訓學院真的培養了很多好人才,至於這些年青人後代冇有成名,二世也不曉得。究竟上,二世此次年青球員的簽約,保住一個年青球員的生命,另有因為受傷形成過早退役,冇有打著名譽。
二世看著這些已經簽完主力球員合約,實在難以設想,有些球員才氣根基上都能和英超球員比一比了,不說在朱門,但是在中下流的英超球隊,完整能夠打上主力,如何在英甲,牛津聯打得如此艱钜呢?莫非英甲的球隊氣力都如此之強。
決定主力補漏人選後,二世從速安排人手聯絡對方俱樂部和球員,估計二世還得本身去跑,不然彆人不必然來。代價還不能被人太黑,不然今後俱樂部名聲就臭了。到時牛漢聯找對方俱樂部買人,一問代價,好嗎,牛漢聯,有錢,是凱子,那就宰一刀。二世可不肯意做這個冤大頭,還想倒買倒賣呢?
直到博斯曼法案訊斷後,當時的歐盟球員才氣算內援。如果是英格蘭本地的蘇格蘭、威爾士、愛爾蘭球員還好,在英格蘭踢球還算內援。如果不可,就搞移民,弄英格蘭護照,待會叫俱樂部CEO喬丹扣問如何能夠獲得英格蘭護照。二世現在身份還是因為他本來是香港人,拿英格蘭護照很輕易,並且老早就辦好的。一世秦始也冇有想過移民,不曉得英國移民政策是如何的,隻是曉得要拿到英國護照時候不短。如果引進外籍球員,要一兩年才氣拿到英國護照,那黃花菜都涼了。
1989年,當時牛津聯老闆羅伯特.麥克維斯先生,花了17.5萬英鎊才把他從德比郡隊挖過來的,當時要不是羅伯特.麥克維斯先生也是德比郡的大股東,不必然能夠把他給弄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