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二眼巴巴的看著那些奶糖,“好吧。”
她爬上凳子,半跪在上麵,接過鉛筆,一會兒皺眉一會兒癟嘴,幾分鐘後,遞給他,“這些糖果歸我啦。”
來到城裡第三天,一家旅店招廚師,丁一想了想決定出來口試,老闆嘗過她的菜,留她下來。
旅店的老闆很不滿她的前提,可她的廚藝冇的挑,衡量了一陣,還是決定先留下,找到中意的廚師再遣走。可半個月下來,旅店的買賣愈發的好了,另有很多人慕名而來,一品大牌廚師的技術。冇人會跟錢過不去,老闆就再也冇提過甚麼不滿。
村長見她久久不回,跑到廁所去找她,卻冇發明影子,嘴裡唸叨著:“這丫頭,又跑到哪兒去了?”
兩天後,兩人回到山村,村長把事情說了一遍:“老夏說小二這孩子聰明,要好好培養。”
中年男人拿出計算機,交來回回算了幾遍,不敢信賴四歲的小丫頭都算對了。
聽這話,丁二含著奶糖的嘴巴合不上了,她隻顧著玩,把村長伯伯給忘了,趴下凳子,拔腿往外跑。
丁二甩著曬的黑乎乎的胳膊腿,跑進屋裡。
“你的爸爸媽媽呢?”
中年人抽出一張白紙,在上麵刷刷的寫下十幾道題目,“如果你能把這些算出來,這些糖果都歸你了。”
丁二問起過爸爸在那裡?媽媽奉告她:媽媽做了錯事,以是不能回家。丁二想:爸爸必然很凶,要不媽媽如何不敢回家呢?以是她找到爸爸後,必然要勸他,不要凶媽媽。
丁一不置信的看著小二,平時偶爾教她一些加減乘除,難度都不大,以是不能信賴她就是村長口中的天賦,她上學時數學都冇合格過,生出這麼聰明的孩子,還真是震驚非常。
“你喜好算數嗎?”
“這是丁二,我之前給你提過。小二,叫夏伯伯。”
不過丁一的前提有些放肆,上午十一點完工,下午兩點出工,早晨六點完工,八點放工。
“喜好。”夏伯伯說了,要帶她去多數會比賽,得了獎還能上電視,說不定爸爸就能瞥見她。隻是不曉得爸爸的電視不曉得信號好不好。山村裡的電視信號不好,收不到幾個台,以是反幾次複的,看的就是幾個處所台。
在山村餬口了五年,初進縣城的丁一有些不適應這喧嘩的餬口,幸虧老夏安排的住處比較溫馨,她倒也冇感覺很難適應。
丁一哪曉得小二的心機,見她喜好,便承諾下來。黌舍放暑假的第三天,丁一清算好東西,在村長的護送下,來到城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