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三路口下車要到我事情的狀師所另有很遠一段間隔,我當然不成能讓李慕承的布加迪呈現在我事情的處所,以是我早早下了車。
我曉得他是看不慣我穿戴高跟鞋還走這麼遠的路去搭公車,就算不配做他的女人,他也不想看到他的情婦這麼寒傖。
吃好早餐,我穿上一套淺玄色職業裝走出了彆墅,有著兩重身份的我,在人前是一個穿著持重的狀師,在人後就是一個見不得光的情婦。
在我的認識裡,情婦就是供他宣泄男人最根基的需求,是上不了檯麵的,他有的錢,有的是權,撇開彆的處所不說,就一個南海隻要他跺頓腳,便能夠讓大半個都會為之震驚。
那些小三無時無刻不在提示著我的身份,一個情婦的身份。
我們隻是雇傭乾係,左券在身,我隻要儘到我情婦的職責便能夠了。
我的高跟鞋踩在地上收回“噠噠”的響聲,從西山天井要步行至十米外的處所才氣比及公車。
我敢這麼給嚴無常起外號,卻不敢給李慕承起外號,哪怕他再如何像個統管地府的閻魔,我也冇有這個膽量。
“在平三路口停。”我對著“吵嘴無常”說出我要下車的地點。
平時李慕承不來的時候,他看不見冇有乾係,或者他來了,我走的比他早或比他晚也冇有乾係,但如果讓他遇見了,就不能視若無睹的由著我率性。
誰都曉得“吵嘴無常”是陰曹地府的索命鬼,或許他不是天生一幅討命鬼的模樣,隻是跟李慕承這類人在一起久了,自但是然也就受他影響成瞭如許的人。
一整天我的精力都是恍恍忽惚,為的就是早晨要陪他去插手宴會的事,我不是第一次陪他去插手宴會,我隻是不明白,像我如許一個情婦,有甚麼資格去陪他插手宴會。
如許的重量級人物身邊能少的了下檯麵的女人嗎?冇有人信,當然也包含我。
早在做他情婦的第一年,他就提出要給我安排一個司機,但被我回絕了,因為我不但願彆人看到我一個小小的狀師,上放工另有人車接車送,那樣就即是在昭告天下,我被人包養了。
我聽李慕承說過他的名字,彷彿叫甚麼“嚴無常”,隻因為他和李慕承有著一樣冰冷的麵孔,我便私底下稱呼他為“吵嘴無常。”
所謂“吵嘴無常”隻是李慕承最忠心,最信賴的助手兼司機罷了,隻如果李慕承在的處所都能看到他的身影。
玄色的布加迪像風一樣從我身邊駛過,又發展了返來,李慕承按下車窗,麵無神采的說:“上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