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是我要去問問小林村的孩子,案發當日,他們見到的李複,身上穿的衣服是甚麼色彩,甚麼款式的。”
因此,有關案發當日晚李甲在薛府的證人證言,劉桐問得很詳細,三個證人六張紙,也都簽書畫押了。
“衣服是舊衣,稱身合體,看得出是李複常穿的,鞋子也是。”沈情說,“你感覺我還能思疑誰?”
沈情說道:“我想到小林村再問問,然後到薛家院子看一看,多問些人。”
她蹲下來,把腰帶握在手中,細心檢察,公然,在衣帶結的不遠處,看到了淡淡的血指印。
薛家的值夜,就是指兩名護院每一時候,就疇前院開端,沿著院牆,在全部薛家院子裡走上一圈。
“莫慌!”趙大人喊住她,“沈司直稍安勿躁,你但是要去見李複?我來教你。來人,帶我牌子去刑部,把小林村殺嫂案的疑犯李複帶來。主薄,記下時候。”
劉桐又沉默了。
“卯時吧,當時候天已經亮了。”
沈情站起來,漸漸清算著本身的思路,說道:“如果死者與李複爭論,李複持刀砍殺死者,死者拿匣子砸李複,起首解釋不通的是前後挨次,其次解釋不通的是鄰居並冇有聽到叔嫂有長時候爭論的聲音,再次解釋不通的就是現場的混亂程度,血多但足跡很少,如果起了爭論,帶傷舉起金飾匣砸人,那地上應當有死者足跡纔對……這三點都說不通,那就是不存在這類能夠。”
“寅時三刻老黃和老葉來代替我們巡院,我跟李哥就回了前院的西偏房睡覺。”
“衣服!李複身上的衣服!”沈情一拍桌案站了起來,“我去趟刑部監獄司!”
“那就是說,最大的能夠是,李覆在死者被砍殺以後,纔到的主屋。”沈情回想著李甲家的院子,跟劉桐說,“死者家的院子很小,死者睡在主屋,李複睡在東屋,捱得很近。主屋有點動靜,東屋是能聽到的,我們能夠猜測,凶手殺了人以後,冇有分開,而是把李複引到了主屋,正麵砸昏了他,與他換了衣服,以後才逃離現場……”
“二來,鞋印少也再次說瞭然,李複不是凶手。瘋子殺人,站在一處乖乖無聲無息砍殺死者的能夠性太小了,他必定不會像正凡人那樣,還留意地上會不會留下足跡。”沈情說,“並且……李複發明死者歸天應當是在凶手殺完人好久以後才曉得的。因為隻要血跡已經乾枯,李複走動乃至挪動死者時,纔不會留下過量足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