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李明芬有點驚駭,又有點不美意義,恭敬地叫道。
趙玉珠一笑說:“七歲是讀書的春秋,本年頓時去黌舍讀書。你跟這些伯父、伯母、叔叔、嬸嬸告彆吧!”
村民們因這惡婦張菊不但常常折磨李明芬,並且與鄰居也常常吵架,大師非常憐憫李明芬。現在見這個女人多管閒事,負氣要抱走李明芬,無不替李明芬歡樂,很多人情願做見證人,紛繁上前署名按指模。
趙玉珠這才曉得這個女孩本來是一個棄嬰,怪不得張菊這般不心疼,李三也袖手旁觀。她以為如果不想方設法救這女孩,這女孩必然會被這惡妻折磨至死。便也怒了起來講:“好!你說話算數,決不悔怨,我就抱她回家,養著她。”
“行!隨你如何叫都行。既然你要叫我媽媽,就當我是你的媽媽吧!我帶你回家,去見爸爸、哥哥、姐姐。媽媽帶你頓時去超市買新衣服給你穿,買上幾套,把這身上的臭衣服拋棄。”趙玉珠笑著問:“你現在幾歲了。”
接著,王行義先容世人給王行莉聽:“這個是葉仁吉大哥,叫仁吉哥也行。這個是李千秋三哥,你叫千秋哥也行。這個是文奇哥,你叫四哥也行。叫我行義哥也行,叫哥哥也能夠。這個是葉仁明姐姐。這個是李千香姐姐。這些人是你的哥哥和姐姐,你向哥哥姐姐一一問好。”
……
“這是我的家事,不消你管。”那女人兩眼圓睜說:“我就是要打,你能把我如何樣?真是多管閒事!”
趙玉珠笑著說:“孩子,媽媽這塑料袋裡有你阿姨送的東西,你留一點本身吃,其他的分給她們吧!”
“小mm好!”王行義、王行明異口同聲地說。王行義含笑問:“小mm叫甚麼名字?”
“是我!”趙玉珠怒問:“你為甚麼這般毒打這女孩?”
趙玉珠不等李明芬答覆,便說:“我已為我們的女兒改了姓名,名叫王行莉。”又對王行莉說:“接下去不管甚麼人問你叫甚麼,你就說叫王行莉。”
此據
因小女李明芬與後孃分歧,多次被打,明天有一個女人顛末,因抱不平而與我的繼配辯論,那女人負氣要養李明芬,我與繼配同意,將李明芬雙手饋送給她。小女走削髮門以後,就不是我家之人。不管改名換姓,不管存亡存亡,都與我一家無關。即便小女將來考上大學,官做多大,或淪為乞丐,我家決不相認。為怕厥後引颳風波,故立此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