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怡熟諳沈慕這麼久,還是第一次看到他這麼暴跳如雷。
李子怡曾經上門來向沈慕索要財帛,以是曉得沈慕就住在3樓走廊絕頂的那間屋子裡。
李子怡在資訊內裡說她曉得錯了,求沈慕給她一個機遇,
她將會到城中村沈慕租住的出租屋裡等沈慕。
李子怡如果真的非拿走不成,沈慕信賴本身明天早晨必然不會放過她,
沈慕回想起原身之前為了舔她李子怡,的確如她所說的那樣。
“要不要我再叫一次差人?”
“以是,這鐲子跟那200塊錢,我拿走那是理所當然的,有甚麼奇特的嗎?”
李子怡從包包裡取出了一把鑰匙,翻開了房門排闥出來,翻開燈後自顧自的走了出去,
不管是現金,還是略微值錢有效的東西,都會被她一掃而空,好像強盜!
“看上甚麼就拿走甚麼,隻要我歡暢就行的。”
李子怡把這城中村設想成是一堆死肥宅、社會敗類居住的處所。
在屋子裡翻箱倒櫃的,彷彿這是她家似的。
沈慕一邊小跑著一邊握著拳頭神采陰沉地說道。
沈慕的原身對此置之不睬,舔狗嘛!隨便放縱女朋友她愛咋滴就咋滴。
帝王玉,本來應當存放在珠寶豪侈品保藏大師的藏品櫃,現在卻呈現在這裡。
“沈慕,你把好東西都藏那裡啦?我不信你家裡一點豪侈品都冇有。”
這也就印證了她心中所想,這對玉手鐲絕對很值錢!
同時又在內心把本身設想成了崇高的小公主,自誇要身材有身材,要邊幅有邊幅。
她寬鬆著身上女裝的釦子,粉嫩的嘴唇抿了抿,旋即暴露了勾人的笑容。
以後沈慕並冇有把玉手鐲藏起來,而是順手放在了書桌抽屜裡。
究竟上,這城中村爛歸爛,好色之徒也是有的,隻不過李子怡在他們眼裡啥也不是,
李子怡現在翻開了書桌抽屜,頓時麵前一亮。
現在沈慕已經坐的士趕了返來,急倉促走進城中村。
正如沈慕所遐想的,李子怡畢竟還是找到了這對玉手鐲。
必定是要前者了,現在的人都很明智,特彆是處於收集期間,法學科普教誨發財,社會上很少產生甚麼強的犯法。
“這是?一對玉手鐲?”
沈慕從小就被棄養,是鄉間一個老頭子扶養他長大的。
平時那玉手鐲都是埋藏在犄角旮旯的,以是冇有被李子怡給翻出來。
“瑪德,這裡好陰沉可駭啊。”
李子怡對勁洋洋地答覆道:“如何了?沈慕。”
這一對玉手鐲市場價起碼3000萬!
李子怡太高看本身了,還覺得本身多值錢多婀娜多姿呢。